“我怎么不知道,这个农场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林蒙这么一问,乔治果然立刻忍不住唾沫横飞的讲起关于那个峡谷的事情。
脚下这座牧场,之所以叫做峡谷牧场,就是因为它位于苜蓿原中,那条土著民传说中被坠星砸出的峡谷两畔——准确的说那条峡谷也是牧场的一部分。
苜蓿原上的苜蓿草和荒漠上的沙砾一样多,整个平原上到处都是。
至于这些苜蓿草,到底是不是像传说中那样,从峡谷深处蔓延出来,已经无法求证,但可以肯定的是,越是靠近峡谷,苜蓿草的长势越旺盛。
不过牧场里的牛仔也只会在峡谷附近放牧,而不会去峡谷底下。
一是,道路崎岖难以进去,二是峡谷底下的苜蓿草未免也太过茂盛了,寻常苜蓿草顶多到人膝盖,峡谷里的苜蓿草居然长得比人还高,牛羊钻进去就找不到了,茂盛的简直像是产生了某种变异。
再说牧场根本不缺草料,在苜蓿原上,即使是冬天,也会有苜蓿草不断地从地底钻出来。
二十年前,埃德蒙爵士以一笔不可思地天价,从当地居民手中买下这片终年水草丰美的草地之后,这里就成了整个苜蓿原上最好的牧场。
峡谷牧场常年牧养着上万头肉牛,和数百头奶牛,整个美吉尼亚州五分之一的牛肉,都是由这座牧场提供。
他们现在吃的番茄牛尾汤,用的就是牧场当天现宰杀的肉牛和田里新采摘的番茄,为了熬这么一锅汤,黑人女厨娘从早上起来一直忙活到现在,这可比哥顿市餐厅里那些用番茄酱和腌牛肉,搞出来的糊弄人的玩意儿可强太多了。
林蒙吐出一块牛尾骨,不得不说这番茄牛尾汤真的很不错,甚至比黑珍珠餐厅的那顿大餐,也毫不逊色。
就在林蒙一边大快朵颐,一边饶有兴致的听着众牛仔闲聊的时候,莫里斯大叔也来到了谷仓。
黑人大叔莫里斯径直走到长桌前,对林蒙说到:“林蒙,埃德蒙爵士要见你。”
牧场主的召见,林蒙丝毫不敢怠慢,立刻放下喝到一半的番茄牛尾汤,跟着莫里斯大叔来到了埃德蒙爵士的住所。
那是牧场中一幢老式的木制大别墅,外型是很典型的西部风格,客厅内部却很奢侈的用大理石装饰。
莫里斯对这里显然很熟悉,领着林蒙进来,直接上了二楼,在一扇门前停下,敲了敲门。
“进来”
沙哑的声音从房间内传来,莫里斯这才推开门示意林蒙进去。
“呼……”
埃德蒙爵士原本正俯身在一张书桌后,手拿着一支镀金墨水笔,津津有味地翻阅着一本书,抬头看了一眼进来的人是林蒙,才将手上那根修长纤细的深色钢笔旋进笔帽,搁置于一本摊开的书籍中,林蒙看到那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释。
埃德蒙爵士缓缓地合上面前的书本,一只手抚在书本的牛皮封面上,另一只手揉了揉胀痛的眉心,长出了一口气,迟迟的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打量着林蒙。
此时这间书房里只有他二人,老爵士没有说话,林蒙更是一点儿声音也不敢出。
事实上,来到峡谷牧场这么长时间,今天是他第二次见到,这位颇具神秘色彩的牧场主。
林蒙现在心情忐忑,他一直搞不清楚,这位老爵士为何让自己留在他的牧场里。
一个月,十七先令。
这份薪水在美吉尼亚,完全可以雇佣一位骑术精湛、体格强壮的成年男子,而不是一个像他这样的半大小子。
虽然他识字、能读写、会算数、还有一些绘画天赋,可是这些技能在牧场都派不上用场。
不过,这位牧场主似乎对如何经营他的牧场并不怎么上心,牧场大多数的日常事务都交给几位道头决定,他本人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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