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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走了多久,道旁逐渐出现了一些观赏性小灌木,然后是由疏到密的冷杉,再然后——是一座漂亮的大庄园。
原来马尔福家不是富农,是大地主。
我斜眼看着白毛哥,那家伙很得意地回望了我一眼。
仇富情绪瞬间突破水银柱。
不就是有套房么,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哼哼一声,昂起下巴走进那座豪华的像城堡一样的房子。
门口有两个长的皱巴巴的家养小精灵向我屈膝鞠躬。
一进门,看到马尔福家主客厅墙上挂着的那副血书,我傻了。
“看见没,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路飞送给我家的字画。”
白毛哥很自豪——他爸爸也是,颇是热情地向我介绍这幅“墨宝”
的历史:“你看这墨,绝对是上等的朱砂墨,还有这笔锋,这力道……对了,这是什么字来着?”
卢修斯偏头看向我。
我干笑三声,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知道的比较好。”
虽然我不打算告诉他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但一个想法逐渐在我心中形成……卢修斯欠着陆飞大笔钱么……可以利用。
“可……纳西莎。”
卢修斯还准备问些什么,然后他的视线转向了旋梯。
他的夫人纳西莎是个美人,淡金色的长发松散随意的披在肩上。
她皮肤苍白,眼睑很深——我又扭头仔细看了看白毛哥,觉得他还是像妈妈多一点。
纳西莎似乎精神不是很好,应该是刚睡醒,她睡眼朦胧地将我上下打量一番:“德拉科,这是你同学?”
上前一步扶住母亲的白毛哥想了一会儿,不情愿地说:“算是吧,萧铅笔,这是我妈妈,妈妈,这是萧铅笔……格兰芬多的蠢狮子。”
纳西莎看向我的眼神一下子冷了,我呆呆地站在那儿有些不知所措,直到她略有嫌恶地冲我点点头,我才匆匆忙忙学着电视里的样子向纳西莎行了个屈膝礼。
我听见她闷在喉咙里的一声嘲笑。
我早该知道的,流放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
抹桌扫地择菜洗碗,我想如果我也给主人捏捏肩锤锤腿什么的那我就跟那些皱巴巴的小生物没什么两样了。
为什么多比要离开这个漂亮的好似幻境的庄园?因为这个副本里住着三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妖怪!
妖怪一每天用那个小手杖戳我,“桌子擦的不够亮”
“鸡汤是不是没给盐”
把我当奴隶颐指气使还要死挑刺。
妖怪二很喜欢翘着二郎腿懒懒地倚坐在沙发上看我忙和,拖地的时候故意穿着皮鞋走来走去,我真是恨不得一拖把盖他脑袋上。
妖怪三可能是患有视网膜脱落之类的重度眼疾,她根本看不见我,从来不和我说话,甚至连眼神都没有一次落在我身上。
“你们谁看见特里斯了?最近我都没见着它。”
一次晚饭时,纳西莎一边把黄油面包撕成小块一边偏头问他的丈夫和儿子。
我没有抬头,依旧低着脑袋闷头吃我的意粉,因为很清楚这个女人绝对不是在跟我说话。
“哎呀,好了妈妈,你自己吃就行了。”
片刻后长桌对面传来白毛哥不耐烦的声音,但纳西莎没有责怪他,只是轻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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