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欧斯曼,是一名凡斯凯瑞勇士,他们的小队长。”
那名答话的海贼回答道,随即就被另外两个瞪了一眼,但他们此时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顾着埋头造饭。
“真看不出来,你这个年纪就混到勇士了?”
格林打量着欧斯曼,看起来也就不到二十的样子,也就一米七多。
“额,嘿嘿,我从小力气大啊!”
【凡斯凯瑞勇士欧斯曼:力量26,敏捷16,智力9,魅力9。
特技:铁骨7,强击强弓跑动武器掌握各6点,骑术5,骑射7,战术6,统御3(可担任十人长),武器熟练度:除火器外,均25o点】
好家伙,真要动起手来,纯粹的步战自己还真不一定打得过。
“嗯,不错,以后你跟着我混吧。”
“没问题,不过周薪我要54个第纳尔!”
“可以。”
“嘿嘿,老大痛快!
我来介绍一下他们两个,佩利是一名掠夺者,德莱是一名海贼”
欧斯曼介绍起了他的伙伴们以及他们所生的事。
“嗯,那你们遇到我们时又怎么没有任何武器呢?”
“唉,说来话长,我们几个本来也是跟着队伍一起登陆在巴克利的,不过我们几个的任务是保护我们岛上大王的女儿,可惜好像听说是被一个人给抓了,好像还是最近还在巴克利挺出名的一个人”
格林心想,该不会这么巧吧?
“但是我们当时正在出侦察任务,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上面绑了我们三个顶包,也是怪倒霉的,正要押我们回去让岛主处理呢,他们看上了一个村庄准备洗劫一次,没想到被巴克利的军队反包围了。”
“我们几个本想趁乱逃走的,但是又担心有残余的族人找上我们,所以我们几个费劲巴力的解开了绳子,就打算去战场上去悄悄的看一眼,然后然后就遇到老大你了。”
“原来如此,所以现在是你们有家也不能回了是吗?”
“唉,是啊”
闲聊一阵定下了周薪后三人也算是正式加入格林的队伍里了,餐后短暂的休整了一番后就去了街上买卖装备了,虽然跟在军队后面捡不到什么太好的战利品,但好在有胜于无,卖了369个第纳尔,至于好一点的斧子和盾牌已经直接给凡斯凯瑞三人组拿去用了。
而阿力也正式升级为了潘德民兵,那名土匪也跨入到了雇佣剑士的级别,总共花费了2o个第纳尔用于升级,薪资也分别提升到了每周5第纳尔和每周1o个第纳尔。
再次重新汇合时格林已经从无人的小巷里拿出了空间里的帝国大剑以及那匹灰色的骏马了,系统出品的东西真心不错,牵着高头大马以及背上崭新的装备格林忍不住的哼起了小曲儿。
这就好比前世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得到了一双aj鞋一样,很肉痛但同样很开心,巴不得宝贝似的供起来,剑和马匹也是一样需要花时间来保养的,心情大好的格林准备带着手下去城外溜一圈。
“哇塞,老大,你这匹马花了不少钱吧!
毛色这么亮,连根杂毛都没有哇!”
“那当然!”
“哇塞,这大剑好酷啊!
你真的拿得动吗?”
“让我试试!
让我试试!”
刚一汇合格林就被手下几个团团围住,纷纷一脸崇拜的看着格林,而格林那一脸骄傲的神情,似乎鼻子都要变得跟匹诺曹一样长了,男人的自信心瞬间爆棚。
格林也十分大方的把剑递给他们几人把玩,啊,男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哇趣,根本挥不动啊!”
那名刚升级到雇佣剑士的土匪在格林松手之后拿了一下现根本连拿都拿不起来,而阿力也只能勉强拿在手里,更别说挥舞它了。
也就只有那三个从小就彪得呵的凡斯凯瑞人能挥舞起它。
“可以啊老大,我们几个拿着都有些吃力,不过还是斧子更适合我们。”
“走吧,我们去城外转转,看看我这匹新马跑起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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