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冬在感叹自己还有自己的腿毛。
他的腿毛跟他的主人一样,要是提前二十年出生,就是英雄逢乱世了。”
赵书言一边咬着雪糕,一边笑嘻嘻地说。
“那让他把自己的腿毛削下来算了,放在冰箱里,等腿毛流行起来的时候再贴回去。”
崔宁乐也“具有同学爱”
地建议。
芦花鸡“咕咕”
地笑着,似乎在庆幸这一滴就致命的毒液并没喷射到自己身上来。
“……也就这几年流行你们这种类型的,我这种阳刚风味的,都流行了上百上千年了!
总有一天,流行风向回来的时候,你们都不是我的对手!”
被毒倒后又艰辛地爬起来,刘冬龇牙咧嘴地反驳。
赵书言眼睛放光,开始跟崔宁乐讨论:“你说我的脸蛋放到一百年前,放到一百年后,就没人喜欢了?”
“你在乎?”
崔宁乐挑眉。
傅晓春客观地说:“确实,师父的脸蛋就算放到一万年前那也算标准的美男子。”
“……”
赵书言皮笑肉不笑,“徒儿,一万年前是什么时代啊……”
傅晓春红了脸,又踢了脚抱着肚子狂笑的刘冬:“笑什么笑,甭管什么年代,长得好看就是长得好看,吃不吃香那就看大家的品味如何了。”
“哼。
就你这个小个子加上娃娃脸加上小细腿,也就只能激起母爱泛滥。”
刘冬刚冷笑完,就被傅晓春压倒了狂揍。
四人中个子最小的兔子向来最忌讳别人说“母爱”
俩字。
说他小个子,说他娘娘腔,说他装可爱,都没问题,只要别用“母爱”
来概括别人对他的好感那就行。
这让他觉得自己的所有努力都抵不过外表讨来的喜欢。
更何况他喜欢的那个男人如果对自己的感情也被归类为母爱,这让他情何以堪?
陈凌出现的时候,下午的阳光已经带了些柔和的橙色,把人的黑发都给晒出了一层薄薄的金黄。
他看到傅晓春的时候,勾起了嘴角,那笑容就像他头发上的色彩,透明而又轻柔。
傅晓春还是无法抑制地红了脸。
他记得第一次看到陈凌的时候,那家伙锐利的眼神,防备的神色,加上显得那么狂妄的红色挑染发,都让从未叛逆过的自己下意识的感到害怕。
赵书言曾说过,这个男人可以教会自己如何适应成为一个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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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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