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早已忘记了思考的刘方峰立刻找到了主心骨,答应一声,转身就走。
李若水朝着此人背影点了下头,转身,弯腰,沿着相反方向撒腿狂奔。
玉米秸被他野蛮地撞倒,一排接着一排。
已经到了收获季节却无人敢下田收割的玉米,橡石头般从秸秆上掉下来,四下乱滚。
自幼受过良好教育的他,此刻却丝毫不懂得体恤农民的辛苦,橡一头暴怒的黑熊般,横冲直撞。
三名军士训练团的袍泽,迅速出现在他视线之内。
其中一人他很熟悉,姓杨,绰号小混,算是他的半个北平老乡。
另外两张面孔,却颇为陌生。
李若水一个箭步窜过去,弯腰扯住杨小混的衣领,“别蹲在这儿等死,小鬼子肯定会搜过来。
赶紧走,往南,周团长命令大伙往南!”
“去哪?”
杨小混声音沙哑,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是被玉米叶子割开的血口子,双手,却死死握着一把早晨捡来的三八大盖儿。
他不是缺乏死战到底的勇气,而是缺乏有人替他指引方向!
李若水迅速判断出关键所在,把心一横,信口补充,“向南,过河,过了河之后有一片杨树林。
咱们都到那边汇合,然后一起去固安。
去,快去,路上遇到咱们的人,就互相转告,这是命令,周团长的命令!”
“是!”
杨小混的眼睛里,立刻燃起了希望的火光。
转过身,搀扶住自己的一位受伤的同伴,拔腿就走。
另外一名同伴起身搀扶住了伤者右胳膊,跟他一起踉跄而行。
李若水猛地吸了一口气,继续朝着下一处玉米秸晃动最剧烈的的位置狂奔,既不知道畏惧,也不知道疲倦。
这年头,北平附近,最不缺的就是河沟。
水浇地种出来的玉米,也一定比旱田长得更高。
所以,只要向南走,不停住脚步,就一定能遇到小河,差别只是河水的宽窄和深浅。
而白杨树,则是华北大地最为普及的树种。
只要有村落处,必有杨树。
只要有杨树的地方,必然成林。
差别也只是杨树的粗细和树林的大小!
两分钟之后,又一伙六神无主的袍泽,被他从玉米秸下拉了起来,踏上南行的道路。
紧跟着,是第三伙,第四伙,第五伙,第六伙……
每一伙人都不算多,但全部加起来,已经能汇成一小股人流。
而这股人流所经过处,还能遇到其他六神无主的袍泽,然后一传十,十传百,起身向南,迈步奔向谁也不知道具体位置的汇合地。
眼前的玉米秸秆忽然变稀,随即,就变成了两排高大挺拔的杨树。
目光越过分界树,则是一大片金黄色的春小麦。
同样是到了收割季节,没有人敢下田收割,同样被炮弹和机枪子弹,糟蹋得支离破碎。
“麦子太矮,里藏不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