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本来还在伤春悲秋的坐在院子里逗小狗的。
这小狗活泼可爱,又亲人又聪明,还是靳城主陪她买的,说它父母血统纯正,是能与狼群搏杀的带有藏狗血统的杀狼狗。
雪梨不懂什么品种不品种的,只是看它可爱就带了回来。
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大名叫啸天犬,小名叫毛蛋。
雪梨把它抱在怀里一阵蹂躏,搓扁揉圆,小家伙坐在她的腿上,舒服的出咕咕声。
一阵震天的马蹄声响起,仿佛正有千军万马要踏破自己小院,闷雷般越来越近。
几个暗卫全都飞身上房去查看情况。
房顶上的一个打了个安全的手势,疾风低低的说了一句:“好像是主君回来了。”
雪梨激动的抱着毛蛋站起来,急急的走到门口,伸着头往外看过去,只见英龙华身穿甲胄,头戴钢甲头盔,浑身裹满肃杀之气的从门口进来。
雪梨兴奋的俏脸微红,娇声道:“怎么回来了?不是说一早就走了吗?”
英龙华看着她快乐的模样,心头火热,什么都没说,就顺手给她带上一条她襟边的面纱,把她打横抱起,雪梨惊呼一声,整个人就已经在他怀里了。
他的铁甲显然是经过精心养护的,还散着阵阵油润的味道,冰冷,坚硬,让她极不舒服。
“你干嘛?快放我下来!”
雪梨不依道。
英龙华对一旁的疾风说:“你把夫人的身契带上,跟我去趟衙门。”
疾风瞠目结舌的看着自己主君,半晌才回过神来答应一声。
主君虽贵为王爷和战神,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素来都是心思缜密,公事公办,对公务从不耽误,这种大军开拔又去而复返的情况,这么任性的行为还是头一回做。
英龙华手里抱着雪梨,走到门口,整条街都被一群身穿铠甲的士兵占满了,黑压压的一片军人肃穆的骑在战马上,除了马匹的响鼻声,街上安静的可怕,气氛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要多离谱就有多离谱。
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要把人射成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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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全都贴墙而站,垂不语,孩子全都被大人紧紧搂在怀里,头按在自己身上,一个抬头乱看的都没有。
连路边的狗都瑟瑟抖的逃到其他街上。
天上飞过几只聒噪的麻雀也立即噤声,逃也的飞走了。
雪梨在几千个全副武装军人的目光洗礼中,臊的玉颊霞烧,恨不得把自己整个在男人怀里藏起来。
英龙华抱着她,来到自己的黑马面前,一个旱地拔葱,就飞身上马,把她侧放在身边,一马当先的缓缓往衙门里走去。
雪梨小声的问道:“去衙门做什么?”
英龙华低声道:“当然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了。”
雪梨一头雾水,路边的行人纷纷贴墙而站,一群人毫无阻拦的往东而去。
身下的大黑马走起路来不颠不晃,尽量让两人坐着舒服,不知道是英龙华的技术好还是它本来就这样通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