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远尘听到耗子的回报,不禁义愤填膺,气得不行。
被狼部落欺负也就罢了,毕竟人家是中级部落,可据回来的耗子说,攻击他们的只是一个小部落,人口最多不过百人。
一个小部落都敢骑到头上,让压抑许久的陆远尘火气一下子就蹿了上来,难以抑制,却又无处泄。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照这样长期展,岂不是哪个部落都能把汉部落当成软柿子,随便来踩一脚?
这口气必须得出。
“犯汉部落者,虽远必诛!”
“领,你说什么?”
站在旁边的耗子乍然听到陆远尘的话,有些不理解其中的意思,好奇地问道。
“没事,就是欺负汉部落的人,就算再远,也得收拾他。”
“是这样啊。”
耗子听到陆远尘后面的解释,好似获得了莫大的教诲,如醍醐灌顶般醒悟,一路奔波带来的疲惫感都好似减轻了许多。
其实这句话的原话应该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
出自东汉时期。
后来被后世改为: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陆远尘本来只是有感而,想起了前世的一段话,就将前边的词改了一下,说了出来。
没想到最后却成了部落的座右铭。
“好了,你先去休息吧!
没吃饭赶紧吃点饭。”
“好的,那我先出去了。”
等耗子离开,陆远尘却陷入了沉思。
虽然刚才一时生气,话说得很硬气,但大战可不是小事,一旦不慎就可能吃大亏,甚至将部落带入深渊,这自然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不过,该打的仗还是要打,只是要讲究方式,至少不能给其他部落插手的机会,必须战决。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陆远尘不再犹豫,开始召集部落的高层商讨出征事宜。
没过多久,被召集的人都来到了陆远尘的小院。
来人包括李悦柔、老巫、大嘴、壮妮子,就连负责另一个商队的商一也来了。
只是当陆远尘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时,老巫却犹豫了。
“如果能不打,最好还是不要打的好。”
老巫经历了两次灭族大战,深知战争的残酷。
就算汉部落上次刚经历的大战胜利了,但也是伤亡惨重,还被迫搬家,这样的事他实在不想再经历了。
“不行,必须打,难道我们的人不救了吗?”
老巫的话音刚落,一旁的商一就忍不住站出来反对。
这一个叫商一,一个叫商二,这名字可不是陆远尘乱起的。
一是根据他们的个人能力,确实很适合负责商队;二是这两个人确实是亲兄弟,只不过在原始世界的混乱中,他们只知道是一个母亲,至于父亲并不知晓。
此时听到弟弟被一个小部落抓走,商一哪有不着急的道理。
“我没有说不救人,只是我们可以和他们谈谈,看看他们要什么条件。”
老巫没想到,他刚说出自己的想法,就有人站出来反对,关键还是平时不怎么参与部落事务讨论的商一,这让老巫有一种被打脸的感觉,老脸有些烫。
重生到秦朝末年,眼看秦始皇就要东巡而死于途中,李肇决定先从秦始皇身上赚些快钱,再远离这个地方,殊不知,秦始皇竟然能听到他的心声,给他封爵封官,将他绑定于大秦。秦始皇说你敢溜,没收你千万财产。李肇害怕了,说陛下,我不溜了,我愿意给你养生品,助你延年益寿。给你出谋献策,改变大秦即将灭亡局面给你现代化种子...
沈川,你必须再给六十万的彩礼,否则这个婚别想结小川,你总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弟弟娶不到媳妇吧我家里面可就这样一个弟弟如果他过得不好,我心里面也难受沈川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大喜日子,竟然遇上...
穿越到了地狱的贝尔希,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条深渊龙。携带着暴食之加护的他,只能够依靠不断的吃吃吃来变强了。桂花蜜味道的深渊魔虫花生酥味道的蛋壳,还有一只跟着他蹭吃蹭喝的史莱姆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已有多本完本经验,成绩一般但依旧坚持将故事讲完,人品大概还算可靠。书友群(与残月狂徒大人一起玩)926993534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暴食之龙从地狱位面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年头,怪兽这职业太不好当了,被凹凸曼打,被魔法少女打,被卡面来打打,被天使打,被恶魔打,连普通人都可以打了向闲鱼对此只想说,等我凑齐七个沙雕,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残忍然后向闲鱼灰白化蹲在...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红楼如此多娇,引无数男儿竞折腰,贾府四春相争艳,宝钗黛玉竞风流数风流人儿,还在红楼。穿越成贾琮,利用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贾府的命运,拯救一众金钗,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