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啦爷,你这是要给我找个奶啊。
你看上人家了啊。”
陆兵咋咋呼呼的道。
“给老子点声。”
陆桢一脚踢在了陆兵屁股上。
忘了这子的性格,咋咋呼呼的,二十七八岁了,要不是当了民兵连长,连个婆娘都讨不到。
“嘿,爷,我可要提醒你,人家可是城里姑娘,长的那么好看,会看上你吗,就算看上你了,那能啷个办,还能留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跟你过日子生娃儿吗。”
陆兵看的比较通透,虽然不好听但也是实话。
“老子要你管,把老子交代的事情包好了就行了,啰哩吧嗦废什么话,再了,怎么就看不上老子。”
陆桢气急败坏的道。
他知道陆兵的是对的,前世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才没有勇气留下田芷柔,也导致他后悔了一辈子。
这一世他想明白了,就要留下她,以他重活一世的记忆,肯定能给她最好的生活。
这一世也不求大富大贵,富为安就好,就要陪着她一直到老也不撒手。
“要的哇,我这就去给你办啊,爷。”
陆兵笑嘻嘻的跑来了。
回到家已经快四点了,陆青在写作业,就没有喊陆青,看了下墙后面堆的干柴也不多了,就拿起斧头扁担绳子,麻袋里装着长枪子弹就进山了。
进了山里,陆桢也没急着砍柴,山林里干柴多得很,陆桢的家就挨着这片山,周围也没什么人家,这片山也很少有人来路不好走,又山高林密的。
将扁担绳子放在了一棵枯树下面,别着斧子端着枪就进山了,他可没忘记要给李飞打一头马鹿的。
越往里走,杂草就越高,还好穿着军鞋,裹着厚厚的绑腿,要不然杂草里跑出一条蛇咬他一口那才是要了亲命。
走了大概有二三十分钟,就看到有几只马鹿,在林子里嬉戏。
“运气真好,这也能碰上,就是杂草太高了,不好弄,还是只有开枪了。”
陆桢自言自语。
陆桢在部队里的枪法那也算神枪手了,百步穿杨不在话下,短枪瞄准一点的马鹿,一枪放出,打在了马鹿前腿的关节上,那只马鹿瞬间就倒地挣扎了起来。
陆桢也不敢打死,这这么热,打死了肉很快就腐坏了,到时候交给人李军,那不是害人家吗,打断一条腿给它包一下,也是鲜活的,个头不大能装进麻袋里,放一晚也憋不死,也不容易被人发现。
其他的马鹿听到枪声,早就跑的远远的了。
陆桢像一头猎豹一样,枪声响起就冲了出去,按住了马鹿,生怕他缓过劲儿来就跑了。
利索的将马鹿装进了麻袋里,大概六十多斤,在陆桢的承受范围内,扛着麻袋也不耽搁就往回走了。
走到陷阱那里,忙活了一阵收了六只山鸡,五只兔子,重新放好陷阱,兔子其实有点傻,他在山里一般都走直线,一般陷阱套兔子最容易套住的。
两大麻袋的货物,山鸡兔子还好,虽然十多只,其实并不重,加起来也就二十斤左右,山鸡长到一斤左右一只就已经很大了,兔子最肥的也就三四斤,瘦的一两斤,毕竟又不是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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