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夫长巴赫鲁是蒙古军中赫赫有名的勇士,曾随蒙古大军,东征西讨,屠城无数,杀人如麻,弓马娴熟,武艺高强,纵横沙场,罕遇敌手。
更以一手摔跤绝技,在金帐那达慕大会上,技压群雄,力夺头魁,被蒙哥大汗亲赐江嘎。
就是一条缀有各色彩条的围脖,是摔跤手在比赛时获奖的标志,这是巴赫鲁的荣耀,无论走到哪里巴赫鲁总是戴着这条彩色围脖。
巴赫鲁凭着军功与绝技,跻身于蒙古十大勇士之列,排名第九位。
巴赫鲁被誉为草原上最年轻的雄鹰。
只要完成这次渗透敌境,劫掠后方的任务,巴赫鲁回去后将升任千夫长,成为草原上最年轻最有前途的将星。
但是现在,这只年轻的雄鹰,心情却很沉重,虽然这次突袭,成功的洗劫了一个偏远壮族村庄。
但是壮族村民悍不畏死,不惜以卵击石,顽强抵抗,用竹扎枪捅死了四名蒙古勇士。
巴赫鲁下令屠杀了全部村民,只留下一个壮族女孩。
这个女孩用竹扎枪捅伤了一匹战马,致使他最得力的骁勇战士落马,惨死在村民的乱枪之下。
巴赫鲁决定要亲自惩罚这个女孩,为战友报仇,要让仇人生不如死。
巴赫鲁率着十八骑,走在回营的路上。
巴赫鲁想回家了,想带着剩下的勇士回到草原上去,即使不算这次缴获的金银首饰,积累的财宝已经足以荣归了。
只要回到草原,自己就是千夫长了,就是将军了。
巴赫鲁回到营地,天早已大亮了,顿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营地一片狼藉,12名勇士战死,营地遭受偷袭。
天啊,什么人干的,根据现场来判断,几乎所有勇士都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杀死的,阵亡士兵中有九人是被毒箭射死,两人在梦中被抹了脖子,仅有一人是从正面短刃格杀。
应该不是军队干的,可能是江湖中传说,夜黑风高,杀人越货的盗贼。
战马还在,粮食还在……巴赫鲁冲进大帐,最贵重的财宝不见了,顿时心如死灰,萎坐到地上,就连屁股上被刺扎了,也没理会。
军功没有了,还损兵折将,不但成不了将军,还将成为草原上争相传诵的饭桶与笨蛋。
到手的财宝,居然被人抢走了。
巴赫鲁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开始狂躁起来,懊恼,为什么自己昨天不下令拔营返回草原,作为一个深入敌境,纵横驰骋,所向披靡,满载而归的英雄回去,接受牧民们,战友们的欢呼,续写巴赫鲁的传奇。
巴赫鲁是草原的雄鹰,不能就这样空手回去,绝对不能。
();() 士兵在营内各处发现散落的珠宝。
这个消息使巴赫鲁燃起一丝希望,重新振作起来,下令全面彻底仔细搜索营帐内外每个角落,每一个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一定要把财宝都找回来,一定要把残忍杀害蒙古勇士的凶手碎尸万段。
营内仅收集到少量财宝,但发现了新的马蹄印,可以确定是盗贼留下的,马蹄翻起的泥土还是湿润的,大量财宝肯定是被转移了。
从马蹄印来看,盗贼至少有六人。
散落的珠宝,可能是盗贼争抢战利品时留下的,来不及收拾,很可能是发现了回营的骑兵队,仓促逃离现场,种种迹象表明盗贼刚走不久。
巴赫鲁立刻稳定情绪,下令换马追击。
但是营内留下的战马都爬窝了,看来吃了什么脏东西,拉稀。
无耻的盗贼,竟然在马身上做了手脚,卑劣。
巴赫鲁开始能够理解六个盗贼是如何杀死十二名蒙古勇士,那就是足够卑劣。
不换马也要追。
虽然蒙古马以耐力强劲著称于世,但已经过了百里奔袭,马力已经消耗大半了。
但是此时的巴赫鲁已经顾不得爱惜马力了,仅留下两名士兵看守营地照看马匹和掳来的壮族女孩,其余十六名士兵随自己追歼盗贼。
巴赫鲁沿马蹄印迹一口气追出三十多里后,终于发现两个盗贼正在路边林子坐地分赃,加速冲过去,可惜晚了一步。
两个盗贼显然是听到马蹄声了,赶紧收拾赃物,掉落几件首饰也来不及拣,就匆匆上马逃命去了。
士兵甲:“巴赫鲁台吉,盗贼掉落的几件珠宝首饰正是我们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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