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朗了桃花村。
前厅里,司马朗拱手作揖,“夫子,你家饭一吃,就实在想念得紧!”
魏朝清道:“京城府里厨子带过,里厨子与京城厨子手艺一样,殿下若想吃,可以暂时将京城厨子借给你。”
“手艺一样?那肯定也差多。”
“比得京城里厨子,殿下你去,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左右此时也用到他。”
司马朗干地笑笑,他环顾四处,“怨得夫子每年都会里避暑,里确实凉快,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
夫子,也想在里避暑,知夫子介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
魏朝清沉默下。
他未话,司马朗继续道:“腾出房间也事,村里总可以地方。”
魏朝清:“宅子里空房。”
“那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
司马朗笑嘻嘻。
“姐姐!
姐姐!”
魏长生跑进屋子里,告诉沈秀司马朗,若你觉得同他一桌吃饭自在,就在自己房里吃饭。”
“好。”
沈秀点点下。
到了晚饭时间,魏朝清坐于凉亭下,请司马朗用饭。
司马朗问:“沈秀呢?她什。
等吃完晚饭,司马朗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房间。
他让打热水,好生沐浴了一番。
簪罗花,戴玉冠,穿上心挑选衣袍,佩戴佩钩玉佩,系上香荷包。
待打扮完毕,他问侍从,“本殿下瞧着如何?”
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殿下真真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乃少见俊郎也!”
司马朗破些得意,吩咐侍从拿上锦盒,他一路前往沈秀房间。
先前他让打听过沈秀在何处。
踩着一地晚霞,他到沈秀房门前。
沈秀开门,瞧见外头站着司马朗。
他穿着广袖袍,襟边袖金丝,鬓边簪罗花与玉冠相映,身上带着微微香薰香味。
整个显示出一种心打扮过,致花枝招展。
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想看他敷。
他皮肤很光洁干净,瞧着像敷。
“沈姑娘。”
沈秀福身,“殿下。”
他又露出那种迷潇洒微笑,“沈姑娘,也派去帮着许你爹娘,会尽所能找到你爹娘。”
沈秀疑惑,他何要帮她?“多谢殿下,只敢劳烦您,您————”
“必如此客气,你夫子朋友,那边也朋友,朋友间必如此客气。
对了,近伏天酷热难耐,得一匹水云纱送与你,暑穿着会凉快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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