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个小侯爷,在二十岁之前,赚够足够多的钱,然后,混吃等死,上辈子太辛苦,辛苦的连房子都买不起,这辈子,说什么也要活得自在一些。
不过,这个伟大的梦想,还是没敢跟王强说,无他,怕挨揍。
不过,王治感觉,自己还是可以做得到的,李世民曾经有言,得高产粮食着,封侯,皇帝金口玉言,是不会更改的。
自己虽然距离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可是,好歹也有着超越一千三百多年的眼光,还有脑海中的各种记忆,想不赚钱都不行。
王治买了十几个大缸,准备把土豆种进去,到时候直接抬着大缸进献就好了,不然怎么着,还能让皇帝来自家田里不成。
自己留了是几个大缸,剩下的就送到了公主府,想必吃过土豆的公主,应该会保护好这些土豆苗的。
“咦,不对,是用什么来着”
?王治忽然感觉一惊,自己后世的一些东西,竟然在慢慢的遗忘,大唐的一切。
也正在渐渐地烙印到自己的骨子里。
王力已经开始识字了,不过因为启蒙晚,学习的有点慢,不过,家里的纸笔,倒是不缺。
王治走进小小的书房,提起毛笔,准备把记忆里,一些有用的东西,先记下了,小的时候一位老师说得好,好记性不如个烂笔头。
只不过,王治很快,就有点失望了,因为,自己根本就不会用毛笔写字,写的大不说,还是歪扭七八,像是野鸡在雪地里的抓痕,也就是说,字写的跟鸡挠的一样。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不用毛笔就是”
。
王治打开自己的小箱子,取出来一根圆珠笔出来,原本打算留着做念想的,想想,还是算了吧,想多了太伤心。
王治的毛笔字不行,就小学的时候练过几天,然后,没几下子,毛笔和墨汁都不见了。
不过,王治的钢笔字还是不错的,方方正正的,很是工整。
王治写着写着,一不留神,就写了一夜的时间,当中,还是有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思考。
舒展了一下腰肢,王治在河边走来走去,河流如织,远山如黛。
还没有吃饭,家里就来了客人了,一个想不到的人,程处默。
“兄弟还真是年轻啊,可喜可贺,额,在下程处默”
。
程处默得了他们家的优良传统,身高九尺,壮实的像头猩猩,而且,有点黑。
“原来是小公爷,快快请进”
。
王治算是丈二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是唱哪出,自己以及老爹,和程国公一家,貌似不认识吧。
“李伯伯给我爹来了信,说是军中有个小友,能文能武,还会酿酒,都快把你夸到天上去了,俺老程倒是想看看,到底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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