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绫受了窝囊气,叶小凡当然不会走,一走还是男人吗?非但不会走,还当着丁典的面坐在了床上。
“你走不走?”
丁典气炸了,掏出手机威胁道,“再不走我叫保安把你扔出去!”
“走,当然走,不过丁局长,走之前让我跟红绫姐说几句,总可以吧?”
叶小凡很淡定。
“不行,马上出去!”
丁典的电话已经拨了出去,“叫几个保安上来!”
叶小凡见过仗势欺人的,但没见过这么不通情理的,说几句话能耽误你多大会儿功夫?老子连丁局长都喊出来了,你还真不要脸了是不是?你不仁那就休怪老子不义,这么想着,一股热血上头,抬手就要扇丁典,只是手还没抬起来,就听见有人在门外问道:“吵什么呢?开门。”
声音不大,又隔着门,但就是有股凌厉的气势,刚刚还是斗鸡一样的三个人一下子呆住了,丁典更是一反常态,跑到门口去开门,那度绝对不是一百八十斤的人能跑出来的。
“妈,你怎么来了?”
丁典虽没点头哈腰,但也是毕恭毕敬。
“我从来就没离开过!”
来人开口了,是个老太太,六十多岁,头半灰半白,身体单瘦,站在那里,气势十足,尤其是那一对眼睛,如鹰鹫般锋利,给人一种巨大的压迫感。
叶小凡的第一感觉就是:刀!
一柄藏了锋芒的刀。
正是‘刀姐’。
叶小凡知道这个女人,因为这个女人是个传奇。
很多人都知道她是丁典的娘,但是却没几个人知道丁典的爹是谁,可能丁典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整个桃花镇,甚至整个桃花市,基本上没人不知道丁典的娘。
她能为如此多的人所知,是因为早年间她传奇的经历和英勇的事迹。
她是个寡妇,是个有遗腹子的寡妇,但她成为寡妇是为了就一个人,一个砍下三百鬼子头颅的男人。
这个男人受了伤,在她的村里养伤,但是小鬼子也不好惹,有时候还很精明,他们圈禁了全村所有的男人,然后让村里的女人认领,剩下的那个人就是杀人的人。
很快,妇人们领走了自己的男人,被圈禁的人越来越少了。
村里每个人都知道那个砍杀小鬼子的人是谁,可是谁也没把他指认出来,所有人都恨透了小鬼子,那个男人给他们出了气,更何况一个人砍杀三百,他已经成了英雄,对于英雄,人们总会崇拜的。
轮到丁典的娘认领男人了,她看到了蹲在自家男人身边的英雄,从外形上看,英雄蹲在那里和村夫没半点区别,但是当她的眼睛扫过自家男人哀求的眼神时,她犹豫了。
她一步步的朝越来越小的人群走过去,度并不慢,但是心如刀绞,度日如年,她崇拜英雄,可她也稀罕孩子的爹。
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英雄!
几十年过去,她早已忘记当时的想法,她也不愿再提起。
后来她出了国,一走就是二十年,十六年前以归国华侨的身份来到了桃花县投资,从此就在桃花县安了家,还给她儿子投资挖煤窑,可是煤窑没挖几年,出事了。
那时候的煤窑,基本上都是土法开挖,瓦斯突出,找到地儿随便挖个坑就往里钻,挖到煤就财,挖不到就再找人挖一个,什么安全不安全,只要有钱赚,谁管这些,至于紧急救援器材,那更是听都没听过,瓦斯爆炸了,只能看着里面的人死。
瓦斯爆炸啊,谁敢进去?进去就是个死!
但是等县里的救援队来了,里面的人也成僵尸了。
这个时候,刀姐冲了出来,裹着一床打湿的棉被,蒙着头脸口鼻,一头扎进了坑道,进去没一会儿,就把儿子扛了出来。
所有人都以为就此结束了。
可刀姐将儿子朝地上一扔,又钻了进去,一连扛出了七八个人。
包括丁典在内,这次瓦斯爆炸,没死一个。
她不但救出了自己的儿子,也救回了那个小煤窑,真要是死了人,那个煤窑要废掉,丁典也好过不了。
刀姐一战成名,从此尽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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