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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节 衙内筒子(第2页)

他本是屠夫,当初因为路见不平杀了一个调戏妇女的地痞而逃走从军。

妻子何氏在他走后不久生下这个儿子。

可是家里没了顶梁柱,生活一落千丈,何氏四处给人打些小零工,最后实在过不下去,他又一走无音信,人人都传说他死了。

为了养活这个儿子,何氏无奈之下将自己典给一个土老财。

那老财主十分有钱,生了十来个闺女,愣是没儿子。

他一口气租了五六个已经生过儿子的婆姨。

可能是耕耘过度,儿子没生出来,老财主却生生累死了。

滴水成冰的大冬天里,她们什么也没带,被剥得只剩一身单衣,全被土老财的大老婆扫地出门。

何氏就在那时染上了风湿病,再不能做事,母子俩只有行乞度日。

直到儿子八岁,他当了一个副将,趁着军队调防经过家乡的时候请假回家,才知道妻儿的惨状。

他的上司听说此事,二话不说叫他回乡剿匪,有了这个借口他带着手下进驻那个老财家,将老财的大老婆一刀宰了。

而他的上司正是华家的人。

这个儿子他亏欠得太多,小时候被人欺负的狠了,被吓成了一个结巴。

跟着妻子在乡下长到了二十郎当岁,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傻子,别人给根针他都当棒槌使。

混到如今,就是仗着他的势都没能混上个媳妇。

他本来在丫鬟里挑了一个叫做钱串子的能干丫头准备给他做媳妇,结果连钱串子那样长相普通的丫头都看不上他,硬骗着他上街找女人,却鬼迷心窍迷上了那个吐蕃少女。

现在看来准是这个儿子傻气又犯了,跑去给人家报信,却被抓了当人质要挟自个。

想来想去,饶是王启海这个征战一生的名将也没辙。

吐蕃人性情悍狠,自己要是不妥协,他们被激起性子,只怕真会一刀宰了儿子再跟自己拼个鱼死网破。

他只有这么根独苗,一把年纪了,总不能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

也是关心则乱,再加上是晚上,客栈门口比不上灯市亮如白昼,他愣是没看见儿子跟人家哥俩好来着。

刘仲见他态度犹豫,一语点破关键:“我的祖母是华太后,我也是半个华家人。”

王启海大悟:是咯,捕杀刘仲只是梁王下的令,华家却没有吭半句。

想通一个关节,再加上儿子在人家手上,他大手一挥爽快道:“走吧。”

一群人直奔城外而去。

土匪王九春带着一干人拱手告别:“世子爷三句逼退王老将军,在下佩服。

他日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鱼渡找我王九春。

只要在下还活着。”

说完扬长而去。

刘仲站在长坡上看着土匪们越走越远,低声问阿奴道:“这人怎样?”

阿奴瞥了他一眼:“桀骜不驯,可以做朋友,不能做部下。”

看来自己收编鲍三娘一事让刘仲眼热了。

见王启海并没有追出来,刘仲将王衙内留在山坡上,拜谢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阿奴也过来谢过他,身后一群吐蕃人和沈家护卫纷纷行礼。

王衙内手足无措,向来只有别人欺负他,府里的下人们表面恭敬,私底下其实也看不起他。

他虽话说不利索,心里却明白。

今日堂堂一个王爷世子却对他折节下拜。

激动地他两眼直冒星星,几乎想晕过去了事。

其实那个王爷世子前面加个‘落魄’两字更合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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