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鸣月道:
“那为何凶手不在你们不在家时来杀狗呢?可见他平日和你干活的地方非常近,估计是抬头就能瞧见的那种,所以如果他们不来,定会被你发现古怪。
这才让他们只能在晚上行动。”
“第二,凶手杀狗的动机是什么?我猜是为了进入你们的寓所偷东西,你说这狗只对陌生人狂吠,且前面我们推出,凶手和狗熟稔,如果假设成立,凶手直接进屋就好了,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把狗毒死?”
“可见其实凶手有二人,一人与狗熟稔,一人与狗不熟,并且那不熟的人才知道你家中财物所在,为了不惊扰你们、抓紧时间精准偷走东西,只能让那不熟的人进屋,所以才需要与狗熟悉的人以肉食引诱之,把狗引到瞧不见大门的拐角。”
季鸣月歇了会气:“其实狗的嗅觉很灵敏,如果你的大壮能凭借嗅觉分辨出陌生人的味道,那么把狗引开可能不够稳妥,他们才会选择杀狗,一劳永逸喽。”
说罢,她看向沈大娘:“我说了这么多,你可想明白凶手是谁?”
沈大娘已经懵了,她喃喃道:“是了、是了,那日屋里进了人,大壮也叫了好久,难道、难道是……”
“那个,”
见她叨叨的,季鸣月提醒道,“我建议你先进去看看家里有没有丢钱。”
沈大娘猛然回过神来,招呼也来不及打一声就飞奔进屋,着急地找着什么东西。
几人等在屋外,季舒宜崇拜地看向姐姐,眼带星光:“姐姐真厉害,和姐姐相比,我还差得远呢。”
季鸣月笑了声,语气略显沧桑道:“你还年轻,经验不足,正常。”
季舒宜:?
没记错的话姐姐也才比她大一岁半吧?
她当然不知道季鸣月上辈子当了没几年的刑警,出警时死于一连环杀人凶手之手后,就魂穿到了这里。
只不过她小时候是不知道这段记忆的,直到三年前好端端地忽然平地摔,摔了个头破血流,这才忽然想起这段前尘往事来。
季鸣月觉得还不如不想起来呢,不知道以前过得有空调有手机有现代科技的好日子,就不会埋怨如今生活的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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