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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苗凯的小城二(第1页)

然而我的这种得意并没有持续很久。

冬天的时候,我接了一个酒吧的驻唱工作,留在小城没有回新疆。

汪佩佩从北京回来了。

金子奇整个人都发着光一样地高兴。

这半年因为他每天要和汪佩佩长途夜聊,连乐队都很少来。

现在汪佩佩回了家,不能再夜聊,他就坐在酒吧里听我唱歌或者自己上来唱歌,动静之间都是发着光的企盼。

所谓爱情,对男人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对女人。

我们都取笑他,唯有汪志高来的时候我们才有所收敛。

看着汪志高和金子奇一起出现,我心里那种暗暗的快乐就会又多几分。

这两个和汪佩佩最近的男人都不成样子,也可以证明汪佩佩并没有他们所宣称的那么好。

汪志高懦弱愚蠢还没有发现金子奇的事,一旦发现,自己的脸挂不住不说,也少不了难为金子奇,一场好戏恐怕年前就要开始。

我倒不担心金子奇,他不会在乎汪志高的态度,但汪佩佩却不能不在乎。

一个本该规矩的小丫头,难免又回到规矩里去。

我的世界就又可以清静了。

金子奇重新回到乐队重新泡妞重新没心没肺,这才是应有的生活。

正当我打算给金子奇泼冷水,让他不要傻等汪佩佩的时候,这个妞竟然和汪志高一起来了。

她好像什么都不在意。

半年不见,她长开了。

没有了两根马尾,微卷的头发,略微淡的妆,鹅蛋脸白净得像一轮月亮。

即使在这么嘈杂的酒吧,即使只有第二面,我还是从人群中一眼看到了她。

这种辨识度让我沉郁,竟然不是因为她矮或者她土或者别的什么让我快乐的理由。

一瞬间有点气结,不想唱歌,缓手拨弦弹了一首《爱的罗曼史》。

现在想想,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突然弹那个曲子。

这曲子难度并不大,但我一直很难弹好。

一是因为曲子本身的色彩对比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二是因为情绪起伏颇难掌握,如阵阵涟漪般颤动又复归平静,尺度和境界都玄妙无比。

我自认为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偏偏这性格就压住了这曲子。

我从十岁学吉他时就练这曲子,一练竟是十年。

十年来,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弹起过。

即使如今,我也极少再弹。

音乐毕竟是连着心的。

那天夜里,月光正好,她也刚到,我的心和我的音乐从我的性格掌控下双双叛逃,好像真的如同她正在做的那样——一切都不重要。

我沉醉在完全的音乐里,时间都慢了,大雪都停了,灯光都静止了。

后来的十五年,我再也找不到那夜的感觉。

就像我遇到过很多很多女人,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那个人,再也没有了。

人们说了一个词,叫“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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