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妹!
你小子不要动歪心思啊!”
金子奇非常利落地反手把我哥撂倒在沙发上:“你妹咋啦!”
我哥胳膊被制住,只有叫苦连天的份,连忙求饶:“我错了!
我错了!
我错了!”
吵吵嚷嚷地出了门,我才知道他们要带我去酒吧。
金子奇和我哥一样,还是那么没心没肺丝毫不变的人生。
路上,我哥向我炫耀他和金子奇在小城里混得有多风生水起,其实,金子奇和我联络得这么紧,几乎每天一个电话,我哪会不知道他们。
无非就是多泡了几个妞,多打了几场架,多去看了金子奇他们乐队的几场演出。
最大的新闻就是小城开了这家“很时尚”
的酒吧,号称全省第一。
老板是个法国人。
除了酒吧,我对其他的一点也不感兴趣。
小城的人随便盖个几层小楼也敢取名叫“国际贸易中心”
,再用十分浓烈的红色廉价霓虹灯圈出这几个字放在楼顶,最好是中间还要有哪个字的灯突然不亮了,就变成了缺鼻子少眼的地标logo。
我哥这张嘴形容过的地方,永远还要再打几分折扣。
这个小小的城市,我生活了18年,这里面的诚实和浮夸,我都了解得太深。
酒吧应该是好玩的,我在北京也从来没去过,因为没钱。
在高中更没机会去,每天两点一线地上学回家,除了准备高考,恨不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这次我哥竟然脑子开了窍肯带我去看看,真是再好不过。
好不容易见到金子奇,我很怕和他说话一多就被我哥发现我们一直私下联系。
我哥是个大嘴巴,万一告诉我妈,又是一起家庭风波,我妈又该找借口威胁我扣我生活费了。
酒吧人多,热热闹闹地也省了多费唇舌,只看着他们帅帅地玩耍就好。
这天晚上,雪下得很大,我哥和金子奇陪着我坐了几站公车去酒吧。
我在想念李东明的路虎。
如果我够有钱,我可以和金子奇玩得更开心一点,可现在我只觉得冷。
金子奇和我哥正在热烈地讨论一场无关痛痒的球赛,对手队从主攻到后卫都被他们骂成傻逼。
球赛真的是纯男性荷尔蒙掌控的东西,大概我天生只适合码字,连听都懒得听。
北京从没这么大的雪。
路边绿化带里的冬青都不见了,被盖成一坨一坨小土丘。
大雪盖住了以往街道上的泥污水渍和满地烟头,这城市冰清玉洁得像个月上宫殿。
金子奇碍于我哥,并不与我多说话,只趁我哥不注意时向我眨眨眼睛。
他还是一模一样地帅,没有任何变化,如同这座城,安闲清寡,所有的喧嚣热烈都是不被记忆的秋风落叶,自以为逍遥而已。
很多年后,北上广的一大批人选择逃离北上广,回到像小城这样的地方。
我相反,我选择来了香港。
因为生于小城,长于小城,在这里留下爱恨情仇,有过挂念有过厌弃,就了悟了一切的闲适和困顿。
知之太深,没有一丝妄想,就再也回不了头。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