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林平之三招华山剑法后,云萧转身离开,林平之突然又问了句,“师兄,怎样才能让我在有生之年打赢余沧海?”
云萧停住脚步,回头看向林平之,然而此时在他的脸上看不到那种急切报仇的意思,云萧明白,让他完全放下复仇是不可能的,不过练功的时候已经不会在被仇恨迷眼,于是说道,“一种方法是练成一门绝学,但绝学可遇而不可求,”
说到这里,云萧停顿了下,“你们林家的辟邪剑法就是一门绝学。”
林平之听到云萧居然称赞自家的剑法,连忙问道,“可是师兄,七十二路辟邪剑法我已经全部练成,威力却平平无奇。”
以前林平之夜郎自大,以为自家的剑法十分厉害,结果被青城派的几个弟子打的体无完肤,就是父亲也输的一败涂地。
“你真的练成了吗?”
云萧语气充满肯定的说道,“你们家的辟邪剑法,我也看过,你再看一遍!”
云萧将辟邪剑法一一使来,招招快的不见人影,最后一招紫气东来,东边的太阳缓缓升起,云萧的身影化作飞仙,一剑斩出,紫色的剑气好似旭日初升,阳光普照大地,身前的一片地上留下无数剑伤。
“这才是辟邪剑法的真面目!”
林平之十分激动,果然自家祖传的剑法是真正的绝学,可是很快又失落下来,“子孙无能,无法发挥出辟邪剑法的真正威力,只能被青城派的小人取笑!”
云萧只是想让林平之知道什么才是绝学,并不打算告诉他有关辟邪剑法的真正秘密,“绝学对人的要求很高,你们林家祖先远图公也是一代宗师,剑术修为登峰造极。”
林平之误会了云萧的意思,他以为自己发挥不了辟邪剑法的真正威力,是因为自己的剑术修为不到家。
却不知道云萧说的入门要求是自宫。
希望林平之暂时不要沉迷辟邪剑法,先练好华山剑法,云萧对他说道“当你将华山剑法全部学完,之后又将他们彻底忘记,你的剑术修为也差不多了。”
同时云萧心里还有一句没说,那时候不练辟邪剑法,你也已经能胜过余沧海。
中午,岳不群将云萧喊到书房,对他说道,“根明昨天从长安回来,说田伯光又做了几件大案,还写下九个大字,万里独行田伯光借用。”
云萧愣住了,这田伯光找死吗,长安城就在华山旁边,留下这几个字,很明显就是挑衅华山派。
各大门派的收入,其中一部分来源于周边城市大户人家的孝敬,毕竟这个世界是有江湖的,遇到江湖事,普通人解决不了,会求助于江湖门派,江湖门派也分为黑白两道,这**就是那些不讲规矩,肆意妄为的,典型的就是日月神教,便是造反他们也敢干,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行事规矩。
白道就是获得民间和朝廷承认的,在山头有自己的地契,也有正当收入,最典型的就是少林和武当,都有朝廷的册封,名正言顺。
华山派也有周边不少田产,附近人家送孩子拜师学艺。
穷文富武,有钱人更明白力量的重要。
云萧看向岳不群问道,“师父,是否让弟子下山去抓他?”
岳不群挥了挥手,“这事情惊动了长安很多大户,沈家,徐家都发来求助,为师和你师娘需要亲自去一趟,我们不在,华山你的武功最高,小心田伯光调虎离山,你哪也别去。”
云萧回到房里,想起原著剧情,田伯光的确是要调虎离山,他是上华山找令狐冲的,难道这次又是仪琳的父亲不戒和尚搞的鬼?
令狐冲在思过崖已经呆了快一年了,云萧准备去看一看他,同时提醒几句。
令狐冲呆在思过崖,除了每天有人给他送饭,其他时间再也没见过任何人,今天云萧领了送饭的差事,看到令狐冲正在练功。
修炼天神秘典的佣兵之王回国,执行贴身保护校花的任务从此过上欢乐小冤家的生活。老婆,你能不能消停点和睦相处不好吗我和她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