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王氏看孙子无聊,便一边教孙子读书,一边刺绣。
是的,王氏识字,而且女红(gong)也很好。
沈遇安若有所思地看着王氏。
沈家很奇怪,他娘瞧着像是本地人,长得高,尽管缺少吃的,但比王氏看着壮了不少,口音是纯正的北方口音,讲话做事都比较粗犷,却是逃荒过来的。
他奶也是这边的口音,但又带着别的口音,吃饭细嚼慢咽,行为和一些大家闺秀很像。
沈遇安一边用树枝沾清水在桌上写字,一边试探道:“奶,您好厉害,又识字,刺绣的花样又好看。”
王氏抬头看向孙子,挑眉。
“那是,你奶我当年可是才女嘞。”
沈遇安还未说什么,一旁杵着的刘氏崇拜地看着王氏,“娘好厉害啊。”
刘氏转头看向一旁安安静静刺绣的女儿,笑眯眯道:“盼姐儿跟着娘,日后这十里八屯的儿郎都想求娶嘞。”
王氏看着不停刺绣的孙女,扭头叮嘱刘氏道:“自家当是觉得自家闺女好,你出去可莫要这么说。”
他们家的情况,说个不好听的,还要连累盼姐儿。
“这附近几个屯子哪家闺女有咱盼姐儿长得齐整,又识字,又会刺绣挣钱,要不是咱家这样,咱们盼姐儿嫁到镇上殷实人家也做得。”
话落,王氏瞪向刘氏。
刘氏知道不好,连忙惊慌地看向儿子,见沈遇安还在安静地写字,松了口气。
若是以前的小沈遇安听到这话,肯定会觉得自己连累家人而愧疚。
不过现在的沈遇安,作为一个成年人,倒是没这么敏感。
“我看这两天天色不错,明儿个你把家中绣好的帕子带到镇上卖了。”
王氏总担忧孙子,想着早点把帕子卖了买副要备着。
“成,明儿一早我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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