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寺身处于华海市的市郊,山势险峻,树木郁郁葱葱的,每天有很多游客过来上香。
有的是求子的,有的是求家宅平安的,有的是求婚姻的……当然了,也有很多商界名流,富甲权贵,大笔大笔地投钱,求个心安的。
说起来,宝华寺的香火挺旺盛的,也算是华海市的一大旅游景点。
可是,那些和尚一个个都愁眉苦脸的,谁也开心不起来。
他们捂着肚子,时不时地就往厕所跑,竟然都拉肚子了。
怎么会这样?
在大雄宝殿的旁边不远处,坐着一个优哉游哉的小和尚……呃,应该说是俗家弟子才对,他留着短碎发,坐在一块石头上,正在做着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烤串!
要知道,这可是在寺庙中啊?他这样做,可谓是大逆不道了。
偏偏,他没有这个觉悟,还哼着小曲儿十八摸:“摸摸你的头啊,好温柔啊。
摸摸你的腰啊,好风骚啊……”
他的相貌跟英俊潇洒绝对挂不上钩,也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模样。
不阴沉,也不强悍,他有着一张天真气息,童稚未泯的脸蛋,皮肤显得白白嫩嫩的,还有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柔和的眉毛和可爱的鼻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尚未成熟的年轻人。
肉串在炭火的烘烤下,发出了滋啦滋啦的声响。
小和尚赶紧将孜然粉、辣椒末等等,洒在了上面,又用扇子扇了两下,看业务真不是一般的熟练。
突然,手机铃声就响了,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在燕京的死党林惊初打来的,当即就乐了:“惊初,你是不是想我……”
林惊初幸灾乐祸的道:“天哥,你这小日子过得挺逍遥啊?我告诉你啊,我得到了可靠情报,陈凌菲去宝华寺找你了。”
“什么?”
刘浩天蹭下跳了起来,失声道:“咱们是兄弟,你不带这样吓人的。”
“我是说真的呀?你还是赶紧想想法子吧,实在不行……嘿,你就娶了她吧?
“去,去,你怎么不娶啊?”
“哈哈,人家是长得磕碜了点儿,可终归是女人啊?”
“滚蛋!”
刘浩天哪里还有心情跟林惊初扯淡,直接挂断了电话。
真的没有想到,那个女人竟然还会追到宝华寺来。
想想也是,明天就出家满一年了,根据刘家的家规,他必须得回去,跟陈凌菲完婚了。
刘家是中医世家,家规有三条,第一条,从小就指腹为婚。
第二条,十五岁自学完所有的大学课程,然后要饭三年,做生意三年,当兵三年,第三条……这个是可以选择的,或是结婚,或是出家当和尚修行一年。
刘家传了几代,都是这样过来的,在要饭、做生意、当兵之后,就选择了结婚。
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
刘浩天从来就没有见过陈凌菲,趴在门缝中,偷偷地看了她一眼,当即就吓尿了,这是东施转世吗?为了改良下一代,他说什么也不能结婚。
我要出家!
就这样,刘浩天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宝华寺。
谁想到,陈凌菲见自己太有魅力了,在苦苦等了一年后,竟然还找上门来了。
怎么办,怎么办?
哎呀!
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香客、游客,刘浩天就眼前一亮,他大可找一个美女来当老婆呀?最好是尽快带个娃儿回去,那样的话,老爷子和老爹也不会怪罪到自己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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