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王爷不见了◎
李怀叙伏在公孙遥身上,平生第一回,没忍住在她面前急赤白脸地咒骂了一声。
但是衙门缺人手,他又不能真的不去,只得抓着公孙遥的手,喊她先帮自己一把。
“待为夫回来再好好叫娘子享受。”
结束后,他在公孙遥的脸颊上亲了一大口,将她半边脸蛋都打湿,随后一骨碌地从她身上下去,穿上官服带上幞头,即便用不到她给自己绣的那根腰带,也得特意将东西抓着放到自己怀里,贴身带着。
公孙遥坐在榻上,看着他直发笑,直至他快步打开大门离去,她才稍稍止住嘴角上扬的弧度,喊蝉月进来为自己洗漱。
大雨滂沱的一日,整个天都是阴沉沉的。
但是公孙遥因为这日是李怀叙的生辰,心情格外地敞亮。
她用完饭后便又回到了卧房,看见了那只被搁在桌子上的鹦鹉笼子。
鹦鹉似乎正因为被单独留在了屋中而感到不满,一见到她便开始喊:“公孙迢迢!
公孙迢迢!”
公孙遥禁不住想笑,坐到它面前,仔细打量起它。
不得不说这江州刺史讨好人,还是有一手的。
眼前这只鹦鹉,不论是毛色还是聪颖的程度,都可谓是上乘。
公孙云平和赵氏有个儿子,在家中行老四,叫公孙沂。
是她的弟弟。
他的年纪比公孙玉珍还要小两岁,但属实是称得上人小鬼大。
他喜欢豢养鸟雀,自小到大,不论是鹦鹉还是白鸽,他都曾养过不下十几只。
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每一只他到手的鸟儿,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上乘中的上乘。
他曾说过,毛色不够纯正的鹦鹉,在他这里连露脸的资格都没有。
公孙遥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样的才称得上是毛色纯正,但她观察着眼前这只鹦鹉,只觉得它是如斯地赏心悦目,比之前她曾在公孙沂手上见过的那些都要完美,都要生动可人。
前几日她和李怀叙去庐山玩,还特地带了这只鹦鹉同去。
它青白相间的纯天然毛色,正与庐山的山水遥相呼应。
她还记得李怀叙带着它站在瀑布前,诗兴大发的样子。
“太白云,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既如此,你就叫李九天吧。”
“……”
公孙遥忘了自己当时是靠着如何强大的定力才能忍住不笑,但她当时在心底里,的确已经开始默默腹诽。
这鹦鹉叫李九天,似乎名字取得比他李风华还大,若是当年李怀叙是见过了这庐山瀑布才给自己取的字,她丝毫不怀疑,他会把李九天这名字,安在自己头上。
思及此处,她默默地去门前的花圃中摘了两片嫩油油的绿叶来,擦干饱满的雨露,学着李怀叙的样子,递进笼子里,去逗弄眼前这只鹦鹉。
鹦鹉好像是真的认得她了,一见到她回来,便又上蹿下跳地欢呼:“公孙迢迢!
公孙迢迢!”
公孙遥娇俏的脸庞笑逐颜开,晃着叶子一字一顿地教它:“李、风、华!”
“公孙迢迢!”
公孙遥不气馁,又教了一遍:“李、风、华!”
“公孙迢迢!”
鹦鹉来来回回,只会喊她的名字。
公孙遥啼笑皆非,不信李怀叙都能教会的东西,自己居然教不会,噙着十二万分的耐心,一遍又一遍地在它面前喊起“李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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