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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懿沉吟,假装百无聊赖地问:“那他原来是什么样?”
“生人勿近,”
李怀瑾斟酌了一下措辞,“或许应该说是女人勿近,无论美女丑女,金发碧眼还是黄皮肤黑头发,一概敬而远之。”
辛懿想起了初进菲比斯的时候,庄景安的态度,算得上高高在上、颐指气使。
那会……他大约是讨厌她的吧,可是那一夜他们居然险些就发生关系了,这真不知她是哪里入了贵人眼了。
“你认识庄景安的时候他多大了?”
李怀瑾抿了口茶:“快要二十二吧,他不是高中毕业出国读书,是被公司送出来进修培训的。”
“菲比斯吗?”
辛懿问。
“不是,那会儿菲比斯应该还没成立吧,是另外一家跨国公司。”
李怀瑾说,“当时他跟我同宿,我第一眼见着他真的觉得特想不明白,一跨国公司就那么缺人才吗?硬要送个看着跟地痞流氓似的半大小子出来进修编曲?”
辛懿失笑:“多像地痞流氓?”
她想象不出来……就算庄景安真是个地痞,在她看来也得是个雅痞,哪儿能真是赤膊上阵的类型?
李怀瑾想了想,比划了一下:“喏,刘海盖过眉,青黄不接的,大概是有些日子没染了,发根都黑了。
然后来学校报到的时候,连换洗衣裳都没带,背心裤衩背了把吉他就来了。”
辛懿脑海里浮现出杀马特造型的庄景安,简直要笑出声。
“是一把圣马拉KL10的木吉他?”
李怀瑾愣了下,点点头:“……好像是。”
那也是她参赛的时候,庄景安借给她使用而引来叶展眉吃惊的那把吉他——居然真的是曾跟着他走南闯北的老伙计呢。
辛懿抿嘴笑笑,一点点小满足爬上心头。
“你想想,学期过了一半突然塞进来一个新生,居然是个满头黄毛背心裤衩的臭小子也就算了。
进宿舍第一个动作是把琴放在床头,第二个动作居然是从夹层里掏出一把,又一把,那——么多现金塞在枕头下……”
说到这里,李怀瑾忍不住扶额,“我嚓!
你能想象我当时心头跑过一万头草泥马的心情吗?”
见李怀瑾满头黑线的模样,辛懿终于端不住了,笑得眼泪汪汪。
看着少女笑得面颊殷红,泪花满眶的模样,李怀瑾不得不承认庄景安终于动了凡心,不是偶然,这个女孩儿有种动人心弦的真实感。
他叹了口气,说:“……后来才听说,他是在国内出了事,才临时被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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