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说完,又抱着我,在我耳边低低笑了起来,“你今日是我新娘,我会生生世世对你好,没有谁可以分开我们。”
我微微偏过头,看向喘息不止的木长风,木长风立刻心领神会地一把抓住欲要再上前的立小生。
我叫道:“辰晰。”
林辰晰抬起头,看着我。
我捧着他的脸,也笑道:“好啊。”
说罢,我便将唇抵在林辰晰的唇上。
林辰晰身体一怔,但是马上双手捧着我的脸,闭上眼睛,有些意乱情迷的亲了起来。
我的手心已经是汗水,快点啊!
林辰晰猛然睁开黝黑的眼睛,我的身子被人往后一扯,木长风将我带离林辰晰。
而林辰晰身后,立小生手中一把黑色剑已经穿入到林辰晰的腹部,那把黑色剑不断缠绕着白色气体,林辰晰脸上的紫色纹路慢慢在消退颜色。
我只看一眼,便知道这把黑色剑乃是当初林辰晰从伏灵岛带回来的屠魔剑。
立小生手里握着剑,剑的另一头没入林辰晰的身体,林辰晰低下头,看着腹部一片血腥的湿,抬起头,轻声问道:“这是怎么了?”
此刻他脸上的紫色纹路已经全然消失不见。
木长风见他这个样子,立刻道:“辰晰,你已经清醒了吗?”
林辰晰听到声音,看向我和木长风,脸上紫色纹路却是猛地又再次出现。
我暗道不好,正要后退,林辰晰却是已经来至我们身边,抬起剑就朝着木长风砍了过去,由于他的速度实在太快,木长风抬起持剑的手,还没来得及回击,我的脸上便被一道血腥的温热溅过。
“啊!”
木长风蹲下身子,他持剑的手竟是被林辰晰砍了下来。
林辰晰阴沉着脸,嘴角是血迹,走向木长风,狞笑道:“除了我,谁都不许碰方芜!
所以你必须死!”
作为一个剑修,木长风失去了持剑的手,宛如断了他百年修为,不知又要再重新修习多少年才能用另一只手祭本命剑。
此刻,他脸色灰白,全然没有平日里那趾高气昂之态,竟是就那么跪在地上,捂着自己血流不止的伤口,低头不语,完全不顾林辰晰正在向他靠近。
这样的木长风让我突然忆起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的他刚刚被苍阁长老从山下带回来,他瘦瘦小小,衣服穿得又脏又破。
云亭很多的幼童弟子皆是富奢之子,他们瞧见木长风这个从山下难民窝里的孩子居然也跟着他们一起在云亭修习成仙,甚至与他们竞争未来的云亭正式弟子之位,便都纷纷欺辱于他。
那时木长风远不像现在这般高傲得不可一世,他十分羞怯胆小,无论看到谁,都低眉顺眼,恨不得挖个洞将自己埋起来。
尽管这样,那些孩子并没有就此放过他。
他们会大声嚷着木长风的衣服是臭的,是脏的,他们还会经常在地上挖下洞,将木长风丢在里面,脱下裤子就对着木长风撒尿。
木长风只会抱着脑袋蹲在坑里,一声不吭,不知道求饶也不知道呼救。
我虽然也瞧他不起,但是当时我是修真界公认的大满格天才,我不屑去欺辱一个愚钝又脏兮兮像乞丐一样的孩子。
但是对于木长风被这些人欺负之事,我也从未多说过什么,各人有各人的命,与其把时间浪费在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身上,还不如好好修习来得珍贵。
只在一次,木长风再次浑身带着脏兮兮的泥土和让人退步的尿骚味低着头经过我与其他的修道弟子时,一个孩子却是故意伸出脚,将一直低头不语的木长风绊到在地,直接摔得个彻底,就连下巴都被磕破了,霎时鲜血糊了他整个下巴。
那孩子道:“见到大师兄,居然不行礼,实在是太没礼了,果然是乡野难民的孩子!”
别的孩子也附和着,“对对,实在太无礼了!
你要跪下来给师兄行礼。”
“赶紧跪下!
...
发现自己穿越到史前,祁苏是很无奈的煮肉连盐都不放的原始社会,简直贫瘠得让人迎风流泪。算了,哭没用,得肝有植物系异能,就算在原始,他也能过得风生水起终于,荒凉原始被建设成了悠然见南山的归隐田园,祁...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
简介阎王让我五更活,夫人却让我三更死。天武六年,夜半三更时,天空忽然下起了一场红雨,从此这个世界变得诡异起来(豆芽出品,必属精品!)...
脚踏星河入梦来,手眼通神可囚天。经历人生大起大落,历经亲人的生死离别,他没有放弃,而是依然决然踏修武一途,经历重重磨难,沧海桑田,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如侠客嫉恶如仇,快意武力大陆。看尽世间丑恶,是去?是留?还是逃离这世间,他踏遍万千星球,人挡杀人,神挡灭神,终成就无上之境...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