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这家伙还挺聪明的!
可惜没看成好戏。
这里已经好久没出人命了,唉!”
“哦,敢在千夜面前找事的家伙都已经死光了吧?”
酒客们议论纷纷。
既然没有好戏可看,他们的话题很快就转到了女人和吹嘘自己的本事上。
吧台后的千夜仍然是面容平静无波,收起刀疤冯那几枚铜子,然后兑了一大杯烈酒,连同之前的调酒,用一个大得离谱的盘子托着,送到了拾荒者的桌子上。
等千夜回到吧台,刀疤冯心有余悸地向吧台处看了一眼,压低了声音说:“这小子是什么来头?我就是面对狼人和血奴时也没有……没有这么害怕过!”
“他叫千夜,是半年前搬到灯塔镇的,来了之后就开了这间酒吧,并且一直开到现在,你明白了吗?”
拾荒者中的老人悠悠地说,又补了一句:“当然,他这里的酒是真的不错。”
刀疤冯一脸恍然。
能够在这种每天都会见血的地方安安稳稳地开上半年酒吧,肯定没有一个简单人物。
力量可不是光看外表的。
听说那些纯血的血族外表个个都是弱不禁风,但他们才是真正的魔鬼,据说一根手指就可以捻死一打的帝国远征军!
而帝国远征军里随便出来哪位大爷,哪怕是烧火做饭的,也能干掉几十个他们这样的拾荒者。
吧台后,千夜一动不动,又站得像个雕像,也不知道在发呆还是在沉思。
这是他标志性的动作,没有需要他干活的时候,千夜就会变成酒吧背景的一部分。
在吧台下面的抽屉中,放着一把柯尔大口径手枪。
这把沉重的大家伙做工精良,设计经典,能够填装七颗子弹,是帝国军工巨头黑石重工的出品,被称为火药手枪中的小钢炮,威力根本不是拾荒者的老式火枪能够相提并论的。
在曼殊沙华刚开张的头几天里,这把柯尔曾经轰碎过六个家伙的脑袋,然后就没有什么人再敢来找事了,至少镇上的人不敢。
酒吧里的声浪越来越大,酒客们的动作也越来越大,不时响起女人愤怒的尖叫。
但是只要把几个铜子塞进她们的胸衣,这些女人就会反嗔为喜,再加上几个铜子,她们就会扭动有力的腰肢,坐到男人们的大腿上,让他们随意摸个够。
至于更进一步的,就看双方的意愿和价格了。
曼珠沙华有客房,不过用的次数并不多,开房是件非常奢侈的事。
能够在草地里解决的事,干嘛要去房间里?这是大多数拾荒人的想法。
千夜淡漠地看着,所有的一切好象距离他非常遥远。
这些女人都和他没有关系,只是借了这块地方招揽生意而已。
有了她们在,客人们也会喝得更加尽兴,一个个就像发情的公猪。
已经有个拾荒者抱了女人迫不及待地从侧门冲了出去。
门还没有关上,就有重物坠在地上的声音响起,然后是男人的喘息和女人夸张的尖叫。
刚刚回到城里的拾荒者腰包里都有点钱,朝不保夕的生活又让他们比镇民们出手更加大方,所以更受女人们的欢迎。
当然,是在他们口袋里还有铜子的时候。
酒吧内的气氛一下就被点燃了。
千夜开始变得忙碌,点酒的要求一个接一个飞来。
但是他的动作娴熟稳定,一杯杯烈酒就象在流水线上生产出来,所有的要求都严格按照先后顺序满足,没有错误,也没有遗漏,精密得好象一架机器。
这时又走进来一个女人,她穿着短夹克,里面是一件黑色紧身胸衣,束缚着饱满的胸部,下身则穿了一件冒险者中常见的帆布长裤,把纤细但有力的细腰小腹全都裸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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