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我要去广州。”
……
在谢萌萌的心里,一直都有那么一个人。
在她和周衣楠认识的第一天,她就已经告诉自己的同居人,她曾经暗恋一个人十年。
谢萌萌的老家在云南靠近缅甸和老挝边境的一个小镇子上。
小镇很小,所以同辈的小孩们互相之间几乎都认识。
在没有电脑和游戏机的时代,这群小孩子们总是一起跑来跑去的,采菌子,抓壁虎,爬木瓜树。
总之,这群在热带雨林的附近长大的小鬼头们总是会有很多大城市里的孩子连想都没想到过的娱乐项目。
而谢萌萌喜欢的那个人,则是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念了小学,初中和高中的青梅竹马。
那个人的名字是卫翔。
从小就不爱多说话,和郑麒这种死皮赖脸的家伙更是完完全全的两种类型。
卫翔的长相很秀气,偏偏是在这么晒的地方长大,晒成了一身古铜色的皮肤。
配合他不言不语的性格,倒是很容易让人有安全感。
谢萌萌说,她直到高中快毕业的时候上胸围都还和别家妹子下胸围似的,剪着个短头发,男同学们都喊她谢爷。
她根本不好意思让人知道她喜欢卫翔,还喜欢了好多年,怕别人笑她。
周衣楠有问过谢萌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那家伙的,谢萌萌说不知道,大概是某次她和大家伙儿一起去小朋友的家玩,她在外面遇到了一条毒蛇,吓得大喊大叫,然后大家都吓得逃跑的时候,当年还是个小萝卜头的卫翔拿着一瓶敌敌畏冲出来,死死的挡在她前面。
从那次之后,谢萌萌就在心里给这个黑萝卜头打上了和别人不一样的标签。
谢萌萌和卫翔之间大概就一直是一个守候与错过的过程。
这样的过程不断的重复,重复。
一直到……他们共同的玩伴给谢萌萌带来了卫翔结婚的消息。
那大概是三年前。
谢萌萌想了很久终于还是买了张飞往广州的机票,参加了卫翔的婚礼。
新郎新娘过来敬酒的时候,谢萌萌很仔细的看了卫翔的妻子。
那是一个皮肤很白,眼睛很大,五官很精致人,前凸后翘却又看起来很娇小的女孩。
女孩看起来不仅娇小,还娇弱,卫翔连一杯酒都没舍得让她喝,全都自己给挡了。
总之,这个女孩和谢萌萌连一点一样的地方都没有。
那天晚上,酒量很好的谢萌萌几乎要把整张桌子上的酒全抢光了都没喝醉。
卫翔在广州这样的地方都闯出了一片天,事业有成,又娶了美娇娘。
这样挺好,挺好的。
回到上海之后,谢萌萌又继续着她浑浑噩噩的淘宝客服人生。
从那之后,她就再没和卫翔联系过。
她本以为,卫翔的生意会越做越大,婚姻美满,甚至很快就有儿子女儿。
任何人都难以把她和卫翔再联系起来。
可是就是在刚才,她接到了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的电话。
那人告诉她,卫翔被他的好兄弟骗了,对方卷走了卫翔的一千万百万家当不知道逃到哪儿去了,他老婆知道这件事之后也没和他哭,也没和他闹,就直接拎了包走了。
现在卫翔一个人在他广州的家里,电话也打不通,谁都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谢萌萌和周衣楠说到这里的时候,几乎哭得不能自已,并和周衣楠重复了很多次:“我去广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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