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表示无语,她又说:“叶小川也太不像话了,我鄙视他!
这样都还不能把你拿下,明明是很简单的事啊。”
这下我可不能表示无语了,直接爆了,“沈修应该把你早日娶回家关起来,以免你危害社会。”
不曾想离夏慢吞吞地不愿意结婚,一直单身的余微先宣布了婚讯,对方是她的初恋,算是破镜重圆,看着她幸福的样子,我由衷地高兴。
不管经历了怎样的分别和思念,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余微的婚礼定在国庆,我和离夏,还有新郎的堂妹杜恒月组成了伴娘团,三位伴郎则是余微的弟弟萧夏,沈修还有她的亲亲表哥叶小川。
我们几个女生在网上语音商量婚礼事宜时,离夏很不要FACE地说:“这次婚礼阵容真是豪华,连伴娘伴郎都赏心悦目。”
余微也一反常态地娇嗔,“是啊是啊,我真担心你们有些人太招摇,盖过我们正牌新人。”
说完两人还同时反问我,“小溪,对吧?”
我就知道她们两人有鬼,所以九月底回B市后得知我是和叶小川搭档时,我一点也不吃惊,不制造点机会她们会难受上一年。
离那次叶小川的突然造访已经半年有余,我们的联系不算太频繁,他以出差或者其他什么理由来过成都几次,每次都赖在我家里吃饭,令人愤怒的,他的所谓爱心午餐我再也没吃过,每次他都是大摇大摆地在客厅里看电视上网,我怨妇一样在厨房忙活。
邻居都把他当成我的男朋友,偶尔的周末还问我,为什么男友没来,我只有尴尬地笑。
我和他的关系,处在奇怪的状态。
没有任何亲密行为,连像那次那样碰碰手都没有,也不像情人那样会发暧昧的短信,倒是挺像兄妹的,他对我的照顾和关心也许仅仅是出于好朋友的立场。
余微婚礼前夜,我们都在酒店休息,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同房的离夏,她直呼OMG,“我简直受不了你们,过家家呢?这种时候你就要勇敢一点,直接扑上去啊。”
我侧身扑住她的小身板,“你是这样把沈修扑到手的?”
她踹开我,“说你呢。
以前没看出来你和叶小川是这样含蓄的人。”
我重新睡好,望着精致的吊灯说:“……我们现在这样挺好的。
我还是觉得,如果在一起了又要分开,像他和王欣然,像我和梁其,那还不如一辈子做朋友,至少还在彼此的生活里。”
离夏扯着我的脸说朽木不可雕,我起身和她打架,累极后才嘻嘻哈哈地睡觉。
这是余微婚礼的第一场,因为新郎杜恒泽家在上海,过段时间还得去那边办一场,所以这次出席的基本都是余家的亲戚和B市的朋友,新郎那边就来了几个嫡亲。
我已经为室友当过一次伴娘,比较驾轻就熟,几个男生也是社交高手,应付这种场面游刃有余,只是沈修忙着照看乱喝酒的离夏,萧夏一直兴致不高,不时跑去某桌和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说话,杜恒月被杜家人拉走,真正在帮新人挡酒的只剩下我和叶小川。
酒席上我喝的不算多,余微酒量本来就不错,不至于让我们全代劳,但晚上宾客散去,留下我们这些亲密好友闹洞房,为了看新人表演,我们一群人喝了不少,一场狂欢在午夜落下帷幕,我们东倒西歪地从新房里出来,离夏拉着我要我侍寝,我哭笑不得地打开她的手,把她推进沈修怀里,“侍寝的在这儿呢。”
看着沈修把迭声抗议的离夏塞进出租车,我对着车尾巴挥手大笑,回身叶小川还站在身边,说:“我送你回家。”
大笑后,我头重脚轻,摆摆手说:“我走走,散散酒气,你先回去吧。”
他把手表递到我眼前,“大小姐,现在是凌晨12点半,你要去哪里走?”
我茫然地看了下周围,酒店前宽阔的马路只有路灯沉默不语,偶尔有个别车辆呼啸而过,半个行人都没,我随便挑了个方向沿着人行道往前走,他轻叹着来扶我,又被我一把推开,“我自己走。”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星际时代,单身人口众多,为了提高结婚率,科学院研发了一款恋爱系统。为了完成大众磕糖的任务,苏苒在恋爱系统的鞭策下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努力在每个世界里秀恩爱1在恋爱节目秀恩爱2在校园里面秀恩爱3在全...
遇见何以安之前的傅聿城,是临海市人人退避三舍,不敢招惹的真大佬,毕竟他从不给任何人留面子,也不看任何人的面子!但是遇到了她之后的男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呼吁和平,遇到事情不再喊打喊杀,而是要所有人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清楚的和善大佬了。...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数风流,论成败,百年一梦多慷慨有心要励精图治挽天倾,哪怕身后骂名滚滚来。轻生死,重兴衰,海雨天风独往来。谁不想万里长城永不倒,也难料恨水东逝归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