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还是嫁给凌霁好,比嫁给跃进强多了,咱闺女喜欢他愿意跟他好好过日子就行。”
“等他们几个回来,把信跟照片给他们看看。”
“嗯,也告诉她大姑一声,她大姑肯定特别高兴。”
——
三个工友拿到她们的新手镯开心极了,原来他们黑不溜秋根本戴不出去的手镯重新焕发了生机,雪白锃亮,好看得很。
三人迫不及待地带上手镯,每个人都美滋滋的。
“这款式可真时髦,季荞,你的眼光可真好。”
“衬得手臂都白了呢。”
“跟季荞手上的镯子一模一样。”
“手镯会不会再变黑?”
一名工友担忧地问。
季荞说:“你们仨的银子纯度都高,保持清洁干净,正常佩戴的话不会变黑,不过变黑的话拿过来我给你们清洗,咱们工友的话清洗不收钱。”
“季荞你可真爽快。”
工友说,原先季荞给他们的印象是漂亮但不爱搭理人,但现在印象大变,觉得她随和好说话。
“不少人都等着我们的镯子呢,等我们回去一宣传肯定很多人到你这来打金。”
很快,季荞又上了军工厂新闻头条,之前他们怀疑她根本就拿不动锤子,质疑她只是误打误撞给贾瑞雪打的镯子好看,可现在,虽然作品不多,但大家都传说她打的镯子超级精美。
甚至,众工友的说法非常夸张。
“季荞长得那么漂亮,她有审美眼光,打的首饰也肯定好看。”
“季荞的眼光跟手艺都好,听说她学了很多年打金,她师父的手艺就特别厉害。”
他们的一致结论是,季荞人长得美,手艺好,打的首饰跟她人一样美。
大家都使劲搜罗家里的金银想去验证下季荞的手艺。
就这样,季荞接到了越来越多的订单。
——
这几个周日凌霁都在店里陪季荞,大多数时候他坐在门口的桌椅边写写画画。
他已经习惯了季荞的喷□□呲呲的声音,还有单调的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都是美妙的音乐跟伴奏。
还有她埋头专注工作的样子很美,让他觉得她手里的金银都是有灵性的,它们在她手里重新焕发光彩,变成艺术品。
觉察到他在看她,季荞放下手中的刻刀,抬头,正好跟他四目相对。
“季荞,这活儿你还没干腻吗?”
凌霁问。
季荞唇角扬起:“这是我的爱好,怎么会腻呢,你是总陪着我,腻了吗?要不你回家,我自己在这儿就行。”
凌霁忙说:“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当初,他对突然闯进他生活中的女人确实不太适应,甚至有点烦,但这么多天,他一直看她工作,陪她工作,也没腻,反而从跟她的相处中,得到了一点点乐趣。
“我曾经担心你坚持不下去。”
他说。
就是现在,他也无法预计她能不能一直干下去。
“我当然会坚持下去,我的目标是制作很复杂精美的艺术品,做出色的金银首饰设计师,以后我还要开店卖金银首饰,我不想单纯做个打金匠,就像那些打金的老大伯一样,一辈子敲敲打打做重复的枯燥的工作,那样我会变成打金老大娘。”
季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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