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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不过了。”
他的室友以这几个字做了总结,意思是就到这里了,不要再和他争论了。
两个人下车后,天才蒙蒙亮,黑夜已经过去了,白昼将要到来,大街上没有什么行人,流浪汉们都窝在挡风的地方还在睡觉,偶尔会有一两声犬吠,不知道从哪些街角传来。
“你不觉得垦泰利有点儿热吗?”
简易扯了扯身上的衣服问道,他的室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表示同意。
“过来,简,走这边。”
萨姆从手机上抬起头来说道,他已经找到了今天的路线,准备到最佳地点去拦截他们的猎物。
简易跟在室友后面大步走着,空气有些闷热,不知道是垦泰利总是如此,还是说今天会下雨。
拐过街角后就是一条小巷子,里面躺了很多流浪汉,总是闷热潮湿的垦泰利让这些流浪汉的身上总是长年累月的带着一股子霉味儿,而简易开始想念萨摩郡的阳光和清晨的水汽,那会儿他还在被子里面,而不是在这个不怎么好的城市大街小巷的传来传去,正走神的时候,突然被室友一把拉住。
“什么?”
他下意识地问道,而萨姆只是把他带到拐角,右手按压着他的脖颈低声说:“别出声。”
简易闭紧了嘴巴,半蹲着的姿势让人觉得很累,他的眼睛开始到处乱看,好让自己不会把注意力都放在双腿上,而分心的后果就是他无法不注意自己的室友,有件事情简易一直没有说出来,就是从昏迷中醒过来之后,他见到自己室友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简易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不代表没喜欢过别人,所以他也知道那感觉不会是自己喜欢上了室友,那很奇怪,就好像他们之间有某种血缘关系一样,这结论还是简易某次接到萨姆兄长的电话之后才明白过来的。
“别一直盯着我看,虽然我早上还没洗脸。”
他的室友嘟哝了一句话打消了简易所有的思想,他扭过头轻笑。
“来了。”
萨姆低低的说道,简易干净止住笑意,巷子里回荡着一种轻盈的脚步声,如果他没有踩到塑料袋的话,简易自己是不会发觉有人过来了。
放在他脖颈处的手指用了点力道,示意他再往下面蹲一点,简易只好认命。
呼吸之间,声音的主人已经擦过了他们左手边的墙壁,想着里面拐进去了,简易只看到一件淡色的外套。
萨姆跟了过去,简易也追上去,他们走的很慢,保持着不把对方跟丢的节奏就好了,直到到了下一个拐角,出去的时候发现人不见了。
“人呢?”
简易问道,萨姆眯起了眼睛没有说话,因为从拐角那儿走出来了一个人,正是他们跟踪的目标。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比较喜欢站街男这个设定,不过还是文雅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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