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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的环境逼着他快速成长,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活着。
诺兰先生捡到他时,他独自对付了十几只丧尸,只为便利店里那几包泡面。
当诺兰赶到时,他已经脱力,眼看着最后一只丧尸就要咬上他的血肉,诺兰开枪打死了丧尸,救下了他。
M国并不管制枪支,有枪的人并不在少数,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们的自保能力就一定强。
寥寥几颗子弹会让手里的枪变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面对数量庞大的丧尸,几十个子弹根本不够看,震耳欲聋的枪声还会吸引来附近的更多丧尸,死的更快。
所以很多人就是情急之下贸然开枪,从而被丧尸包围,变成了其中的一员。
“你的意思是你的哥哥就在那些被派出去的小队里?”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迪克斯的哥哥说不定还活着。
“我不知道,任务是绝对机密,哥哥什么也没说,这半年来也杳无音讯。”
迪克斯痛苦地抱住了头,他不愿意相信哥哥真的去做了那种事。
我没有勉强,我们现在要弄清楚的不是他的哥哥做了什么,而是他的哥哥是为谁服务,“你的哥哥是隶属于哪一个部门?归政府管吗?”
迪克斯摇了摇头,“这个我倒是听哥哥提过,他们名义上归属于国防部下面,但其实,格雷斯也就是总统才是真正说了算的人,置于其中,国会又扮演克什么角色我就不清楚了。”
他将自己知道事情都说了出来,我们之前也对M国的行政体制有一定的了解,看来这一切都和M国总统脱不了干系。
格雷斯这个人在M国也算传奇人物,出生于米尔倭几市,M国最出名的贫民窟,治安混乱,街头街尾充斥着难闻的污秽气息,麻木、享乐、不思进取是这个城市里的人共同的特征。
在如此恶劣环境下出生的格雷斯就像金子落入了泥泞的沼泽,光芒被一瞬间掩埋。
但是是金子总会发光,当格雷斯七岁的时候,他的超高智商开始崭露头脚,人们震惊于不堪入目的贫民窟竟然出了一位天才。
但是贫民窟的人想要出头岂是那么容易,但格雷斯就是凭借着他的努力,年纪轻轻就具备了很高的声望,甚至在上一届总统选举中一举夺魁,年仅29,是M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
当时看到这个报道的时候,还感叹人比人气死人,那这件事可能是他做的吗?
我们就这样留了下来,诺兰先生的家中有一个硕大的酒窖,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会在酒窖里待着,一定程度上能够隔绝掉丧尸的嗅闻,这也是为什么这里一直没有被丧尸攻击的原因。
诺兰家里的食物并不多了,他们本来就打算明天出去寻找物资,虽然每次出门能找到的食物少得可怜,但是总比没有好。
虽然我们也带来了一些物资,但是食物是消耗品,也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能多备点物资最好。
简单在地上铺了层纸板,我们就在上面和衣而睡,虽然情况比较紧急,但是夜晚并不是一个出去的好时机。
M国偏北,十月的温度已经很冷了,我手脚冰凉的老毛病又犯了,翻来覆去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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