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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换了一个环境,他的性格才好了那么一点,但是尚未完全脱离那种尴尬的被排挤境地,因为他总是不爱讲话,别人跟他说话也会因为迟疑而经常慢许多拍才回答,慢慢的竟然被传傲慢不合群,仗着学习好就看不起人……他听说这事后,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恨起自己学习好来,想要融入同龄人和想要得到母亲关注的渴望让他选择了另一个极端——摔下书包,自认为帅气的出去和人抽烟喝酒,飙车打架。
那时候他确实收获了不少朋友,都是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拍着肩膀走,喝酒去,就招来呼啦啦一大群。
他起初还挺得意,后来就开始觉得更加烦躁,他一遍遍自问,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到底是为了什么才会这样拼了命的糟践自己,每天在酒精和疯狂中消耗时间,在一群尖叫热闹的人中浑浑噩噩的蹦跶就自以为找到了归宿?
多少老师打骂苦劝都无动于衷的郜白,在一次打架受伤入院,而那个女人只是通过银行卡转了钱连个电话都没打来时,幡然醒悟。
出院后,他就染回了黑发,穿上校服回了学校,高二下学期的浪子回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再后来母亲去世,他觉得自己会不在乎的,但是最后还是哭了。
高考后,他选择了S省的一个一类大学,因为这是老师推荐的学校中离B市最远的。
郜白看了一圈,发现了一个衣服还算整齐,脸也较为看得过去的丧尸,然后搭住那丧尸的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哥们,谢啦~不过不用安慰我啦~我早就想开了~不还有你们陪着我吗~看,全世界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
郜白豪放的一挥手,满街的丧尸都在晃晃荡荡的走着,看着确实很壮观,“咱们已经占领地球啦!”
嚎了几嗓子之后,他放开那呆呆的被他架住肩膀的丧尸,拍拍丧尸的肩,算是告别。
自说自话什么的,角色扮演什么的,对牛弹琴什么的!
!
!
妈蛋,再没个活人相处,他绝对就要变成神经病了!
到时候出现一个患有神经病的丧尸,哎呀呀,真想看看那些人类是什么表情~~~
哦吼吼~~~颤抖吧,人类!
郜白再次泪流满面,他真的变成神经病了!
话说,他会不会哪一天寂寞得很了,分裂出好几个人格,真的开始自己和自己过日子?
他漫无目的的又晃荡了一会儿,外面一片骄阳,地上黑色的变异植物都晒得蔫头蔫脑的,郜白毫无压力的裹着一身严严实实的厚衣服继续晃荡,冷热对丧尸来说都没有意义,只要不是爆头,他什么都不怕~
突然,他停住了脚步。
周围的丧尸显然也是闻到了那股香嫩的鲜肉的味道,已经开始躁动。
但是郜白却觉得有点不一样,他确实也敏感的察觉到了一丝人类的气息,那涌动的鲜血吸引得他口水横流。
但是这股气息给他的感觉和单纯的鲜肉诱惑又不一样,他抬起右手来,泛着青色的手上,那条金链子的痕迹在这些天的溪水浸泡中好像渐渐淡了,但是此时,手腕内侧白玉的位置却在不停地发出一阵一阵的颤抖。
丧尸的身体使他感觉不到玉石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但是他心里有一种感觉,那玉在发烫,似乎想告诉他什么一样一边激动地震颤着一边发烫。
和空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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