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耍赖!”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秦霁渊的脸烧得像夏天傍晚意欲遮掩夕阳的云,肆意又含蓄。
郑时朗觉得有些好笑,这样的人可不像能流连风月场的人,全然没个少爷样。
目送秦霁渊消失在视线里,郑时朗轻轻闭眼,深呼吸几口气。
再睁眼时,眼神如坠深海,冷却掉了一切懵懂情意。
关于秦霁渊的问题,郑时朗其实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照理说他不该喜欢同性,但他之前的人生里也从未对任何人有过什么不清不楚的情愫,他亦不知自己喜欢什么。
他本身就是极矛盾的人。
他必须极端理性,他的工作是在刀尖起舞,稍有差池便万劫不复。
理性是最好的武器,他要在各种场合快速分析出最完美的说辞,创造有利形式。
另一方面,他作为一位“文人”
,又不得不极端感性。
敏感到伤春悲秋、睹物思人,才得以写出有血有肉的诗句。
圆了他这完美的伪装。
同时走到这两个极端的人,必须极度割裂,精神高度紧张。
一但弦崩了,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或许极端也是一种美感。
然而他很好地平衡了这种割裂感,两种特质仿佛与生俱来。
想做到这样,背后的难处更不必说。
他不得不每天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或许他需要一个爱人,放松他常年紧绷的神经,让他的算计停一停,赏赏春花秋月。
但他的理性告诉他,他不需要这样一个爱人,孑然一身是最好的选择。
他不是天才,很多情况下只能保自己脱身,很难再兼顾另一个人。
他不需要给自己多找一个弱点。
退一万步说,就算秦霁渊喜欢男的,自己靠这种方式赢得了他的信任,郑时朗自己就能保证他不会日久生情吗?
如果说喝下毒药是为了摆脱自己的嫌疑,那让秦霁渊杀了自己的举措又怎么解释。
自己一但死亡,在秦霁渊身上的投入全部作废。
这把放在身边的枪还没来得及用就丢掉了。
再说,他的死并不能带来任何实际效益,秦霁渊的话是对的,他的死不能帮秦霁渊洗脱任何嫌疑。
这个举措似乎怎么都解释不通,郑时朗想把锅推给自己的病,可正如他所说,他明明是清醒的。
是关心则乱,在逼近死亡的那一刻,他的确疯了。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固执地想让秦霁渊跑远点,再远点,难道仅仅因为对方稍关心他一些?说那些话刺激秦霁渊又有什么意义,难道是自己在试探他的心意?
清醒一些,郑时朗,他是国民党,你们注定殊途。
十五月圆夜,上面的同志需要在上海开一个重要会议,需要一个绝对安全的场地。
这个场地由秦霁渊来提供再合适不过,有秦家的名望在,搜查的那帮人多少都会忌惮一些。
也就是说,他必须在十五之前完全取得秦霁渊的信任。
而现在,他尚且不知道秦霁渊信他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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