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妮莎不是黑森林的本地人,十年前她还生活在温暖的南方,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漂亮屋子,有个幸福的家庭。
每天,阳光会在清晨时分穿透屋子的窗户,金色的光芒照亮漂浮的尘埃,在地板上留下瑰丽的图案。
她可以穿着真丝的睡衣,懒懒的躺在松软的被窝里,等着仆人前来伺候。
那时的伊妮莎有漂亮的彩色发夹,有飘逸的波浪长发,有塞满几个衣柜的衣服和鞋子,有一张娇嫩而美丽的脸蛋,还有无数人的宠爱。
那怕她只是一个私生女。
可现在有什么?
无尽的北风整天刮个不停,阴暗的天空犹如地狱的穹顶。
愚蠢的仆人张着缺牙的嘴,天天在问‘主人,明天就断粮了,我们该怎么办?’
天知道这十年来,伊妮莎是怎么度过的?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大小姐变成了殚精竭虑的定居点头领,甚至还有个难听的绰号——鲜血寡妇。
就因为她杀了好几个不自量力的男人,把他们的血涂满了自己房间的外墙而已。
伊妮莎的烈焰村断粮了,她本希望用自己的顺从换取班恩教会的帮助。
可她很快发现这毫无意义,那些邪神信徒崇信暴政和高压,只会无度的索取,根本不管下属的死活。
这次来暴鼠村,伊妮莎是想向施罗德借粮食。
为此她带上了自己历年积累的全部财富,必要时她甚至愿意献出自己——她知道男人对自己的那份蠢蠢欲动。
相比黑森林里和男人一样粗野的女人,伊妮莎对自己的容貌有绝对的自信。
虽然她的皮肤不如当年娇嫩,虽然她的嗓音不如少女时轻柔,虽然她的举止也变得蛮横强硬......
可女人的魅力没有丝毫减退,反而从初绽的花蕾变成盛开的玫瑰。
那怕伊妮莎面带寒霜,男人也会为她倾倒;那怕她目光森冷,男人也会为她迷乱;那怕她被称作‘鲜血寡妇’,男人还是如飞蛾扑火般涌过来。
因为十年前,伊妮莎还在南方时就是公国第一美人,光彩夺目,无人能敌。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呀!
施罗德居然挂了,替代他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
这少年脾气还挺大,气势巅峰之时竟然撂挑子不干,打算收拾东西要回家。
对此突发事件,各家定居点的头领茫然无措,几十号悍勇的冒险者面面相觑。
上百号武装侍从更是变成无头苍蝇。
它们指挥叫叫喳喳的胡乱议论,一副世界末日要来临的惶恐。
伊妮莎第一次发现当自己登场,她不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甚至没人前来向她问候,讨好,献媚。
少年发怒,痛骂全场。
底下的人比死了爹妈还难受,这场景让伊妮莎感到愤怒,又无比震惊——有人在抢她的风头,比她还有号召力。
老侏儒博格在叹息,说众人失去了一个好头领。
伊妮莎当即细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才知道烈焰村为粮食头疼的时候,比烈焰村更糟糕的黑沼村居然咸鱼翻身了。
有个少年愣是用黑沼村这手烂牌打出了王炸的效果。
他只用两三天的功夫就把好些村子的人员组织成‘联军’,一口气干翻了暴鼠村,已经对班恩教会的计划造成莫大威胁。
所有人都觉着少年天然背负领导众人的责任,享受他卓越组织能力带来的好处。
可他就在这关键时刻大发脾气——想抢劫就抢劫,想火拼就火拼,想干嘛就干嘛,大爷我不伺候了。
“神奇!”
伊妮莎心里给周青峰如此评价。
她忽而心头火热,又如久旱逢甘露般饥渴,“这小子比施罗德那个蛮子优秀多了,肯定也如我一般流落在黑森林,肯定也想离开。”
相比黑森林里一堆有勇无谋的蠢货,伊妮莎在周青峰身上看到了更多智慧的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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