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早市,猪肉摊。
唏嘘的胡渣,忧郁的眼神。
一个男人左手夹着烟,
注视着街头上来来往往的人群。
右手端起一杯绿意盎然的雪碧,轻叹一声!
哎,果然,做人不能太帅!
太帅的话生意就不好!
生意不好的话就会没钱吃饭、买衣服!
因为没钱打扮自己,隔壁王大爷那个当模特的二女儿已经有三天六小时五十二分钟零八秒没经过自己的猪肉摊了。
“马晓宇!”
就在这时,一道气吞山河的吼声突然在耳边响起,差点把正在自我陶醉的他震趴下。
转过头,只见一位打扮艳俗的女子正站在猪肉摊前怒目圆睁的瞪着他。
犹如蚌精的脸上打着厚厚的粉底,可依然遮不住眼角的鱼尾纹。
然而马晓宇见到胖女人却仿佛耗子见了猫,立马堆满了谄媚的笑容,
“呦,霞姐!
您今天可真漂亮!
来点什么?猪头肉还是猪腿肉?今天到的货很新鲜!”
“来你妹啊!
要你的下水你给不给?”
马晓宇收起笑容,一本正经的道:“霞姐,虽然我知道我长得帅,但是你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我必须要考虑一下,你也知道我不是那么随便的人!”
“少给老娘来这套,这个月的房租你已经拖了七天了,你打算拖到什么时候?要不要我把你的行李都拿出来扔了?”
霞姐肥厚的大手在案板上重重一拍,
震得马晓宇的小心肝跟挂在上面的腊肉一样晃个不停。
“霞姐,我以为凭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已经越了金钱的范畴
那个,晚两天行不行,这块里脊拿回去炒着吃总可以了吧?
现在猪肉很贵的,给个面子行不行!”
看着霞姐已经摸向剁骨刀的手,本来想打感情牌的马晓宇深吸一口气,连忙麻利的包起一块肉递了过去。
“再给你三天时间,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接过肉的霞姐余怒未消的狠狠瞪了马晓宇一眼才转身离去。
望着那颤颤巍巍远去的大屁股,
仿佛劫后余生的马晓宇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椅子上。
心中不禁暗骂,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自己怎么越混越落魄了。
哎,想想其实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是个打小就没爹妈疼的孤儿呢?
如今能混到不用睡大街,不用为了一个馒头跟流浪汉抢饭吃已经很不错了。
抬头看了眼乌云密布即将下雨的天空,
暗暗骂了句老天爷,马晓宇也不卖了,直接收摊回家。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哼着歌,马晓宇回到自己不足二十平米的小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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