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年纪,就能撑起阮家的场面。
他可也不能落后了,否则,将来怎么娶她?
——是的,他想娶她。
到了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彻底想明白,阿俏对他而言,绝对不是个妹妹。
她就像是个会法术的小仙人儿,亲手烹饪的那些味道,牢牢地扎根在有信的记忆里,就像浔镇那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石板路,胭脂河上船行渔声,在往后很多年里都让有信魂牵梦萦。
有信没有去省城,而是去了邻省。
宁家有些关系在邻省,介绍他去做了个学徒,慢慢开始学着打理生意,即便将来回乡,也能继承宁家的家业,吃穿不愁。
可是有信却不想这样。
这和他理解的“出息”
相差甚远,也不是有信的兴趣所在。
很快有信找到了一件他喜欢的事——他学会了开车。
他开车的技术非常好,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有信就觉得整部车子都是他身体的延伸。
而车子也没有辜负他,在为他的人生加速,让他凭着出色的驾驶术,当上了大帅任伯和的亲兵。
虽然表面看着只是个驾驶员和勤务兵,可是帅府的人心知肚明,任伯和极少提拔外人,但凡能近身的,都是心腹。
在帅府当差的日子里,宁有信第一次杀了人。
他第一次手上沾了亡者的鲜血,他记得他双手乱颤,根本托不住手里的枪,难以相信眼前的景象。
以前那个一向开朗而坦白、天真而单纯的宁有信,此刻也像是被他亲手一枪击毙,躺在他眼前,再没活在这世上了。
这时候有人来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没事的。
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任帅的信任,才能获得晋升。
来人还告诉他,这样下去,离他想要的“出息”
,就不远了。
这一点,比起世人口中那些虚伪的礼义廉耻,来得都更重要。
来人朝他笑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一定会支持他,指点他。
宁有信知道他是任帅身边的机要秘书,叫做何文山。
不久大帅正妻过世,接回来一个外室三姨太。
娇花一般的三姨太站在任帅的亲兵们跟前,笑得让人心里直发毛。
这三姨太也做得一手好菜,香味从小厨房传出来的时候,人人垂涎不已。
宁有信却不怎么动心,毕竟他正疯狂地想念着的,只是记忆里的那个味道。
渐渐地,这三姨太就经常开始给林副官开小灶。
有一回宁有信无意中窥见了“小灶”
的真相。
他极其冷静,悄没声息地退出来,回到自己的休息室里,却忍不住涨红了脸,一颗心砰砰狂跳——原来,男女之间,有比单纯相思更亲密、更热切、更直接的……征服与被征服。
三姨太不是没向他暗示过,她喜欢收集身边俊朗的年轻人。
只不过见他没反应,便当他是块木头。
宁有信不是没察觉,只是他觉得林副官也在暗中盯着他……盯着和三姨太走得近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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