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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如此,你蓬莱山庄为什么没有将它做了旗下生意?”
胤禛忽然问道,这也是他第一次在说话中涉及到蓬莱山庄的生意。
“既是把模型给了十三爷,自是要确定十三爷有没有做这方面生意的打算,否则两边撞在了一起,咱们蓬莱山庄毕竟是民间的商团,可不敢和阿哥硬碰硬。”
风华摇了摇头,看到胤禛和胤祥听到她这句话都不约而同地挑了挑眉,不由得咧嘴一笑,有些得意,有些傲然,“九阿哥那不算,我们是忍无可忍,正常时候,谁会拿鸡蛋碰石头?光和九阿哥斗法的过程中,咱们损失的白银就超过五百万两不止,我们是费尽了心思,蓬莱山庄才没被九阿哥给整垮了,如今也只能保持现在这样罢了,不过好在连生家的债务快还清了,所以——将来蓬莱山庄到底该如何走,还要请四爷拿个主意。”
风华有这句话并没有出乎胤禛和胤祥的意料,在这个年代,门下带着财产来投也是正常的一件事,只不过风华带来的财产“多了一点”
而已——
实际上,风华在胤禛这里,地位有点微妙,说门人比门人的地位高多了,说幕僚又比幕僚更私有一点,比上下级的关系更随意亲近,比朋友身份又少了一份公正平等,风华倒也并不太在乎这个,无欲则无求,她从不打算从四阿哥身上得到什么,也不认为四阿哥从她这里得到的,是会损伤到她切实利益的东西。
四阿哥已经拿出了他所能拿出的最大的诚意,连她在他面前称“我”
都没有反应,这种隐约挑战了他身为特权阶层的尊严的行为,他都很好地包容了,她又何必苛求一个古人太多?一味地标新立异并不是聪明之举,哪怕她现在彻底成神了,也没打算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社会的等级制度和行为法则啊!
待胤禛和胤祥要离开的时候,风华将各色上等珠子各挑选了一些,又配上两大匣子米粒珠,分别送给了胤禛和胤祥,这就算是她“孝敬”
的好了。
胤祥倒不客气,笑呵呵地说节省了一笔首饰开支,可以拿这些好好哄哄兆佳氏,至于胤禛,风华偷瞄了瞄那张完全冷清到无情的清俊面庞,咳,真难以想象他把这些珠子赐给妻妾时的样子,难道他和妻妾们上床时也板着这张冷脸?
咳,风华摸摸脑袋,自个儿想得太那个了,都去揣摩人家闺房之乐了,真是无聊得够呛,好好的,瞎想什么?莫非潜意识中她见天就在琢磨这种事?难不成她这几年沉淀下去的情欲,随着身体的发育开始苏醒了?
唔,她现在这身体才十三岁,要放纵的话未免太小了,至少得等到十八岁,到时候就不必委屈自己了……
风华是这样安慰自己,孰料,隔天她就见到了一个让她很有冲动立刻揪上床的人物!
!
“客人贵姓?”
风华紧攥着手中的折扇,盯着面前的男子,轻声问道。
如果此时紫檀和碧檀近距离去观察风华的眼睛,就会从那双璀璨猫瞳中看到一种名为“惊艳”
的神采!
实际上,连紫檀和碧檀,都忍不住多瞟了几眼这个男人。
男人约有三十上下,一身料子上好颜色却低调得没有半点刺绣的玄青纯色裘袍,年纪在这个年代来说不算小了,面上肌肤虽然依旧光滑紧致,然而在浅浅微笑的时候,眼角也不免出了几丝岁月的细纹,不但没有给男子增添老态,反而平添了几分成熟的风采;男人的面庞可以说是俊美夺目,有一双看上去有些眼熟的凤眼,只是并不那么深邃,细长而眼角微翘,敛聚了那份过于锋芒的俊美,显出了雍容矜贵;男人身材修长挺拔,既有文的儒雅文秀又有武的英气阳刚,那笔直的腰背似乎从来不曾弯曲过一般,骄傲得是那么浑然天成,透出了一股宁折不弯的坚定。
自从来到清朝,这还是风华继曹颙后看到的第二个超级美男子,曹颙的容貌也精致出色,可那种毕竟是中性化的精致,缺乏性别带来的震撼,而眼前的这个美男子,却是实实在在充满男性魅力风采卓越的美男子啊!
!
听见风华如此直接的问话,男人似乎觉得有趣,元宝似的嘴唇,唇瓣微微翘起,眼角出现了温润的笑纹,细细地打量风华,那眼神却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活泼年轻,内中有好奇,有惊艳,有兴味,只是没什么恶意。
风华也气定神闲地任他打量,自己把人家里里外外都剖析了一遍,难道还不许人这样看她啦?
那男人看够了,心满意足地笑了,极自然地走到风华身边,亲切地拿扇子敲了敲风华的肩膀,“爷……我叫金程,黄金的金,前程远大的程。”
☆、第五十一章逐渐萌芽
金程?
风华在心里念了两遍,便猜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份,金,爱新觉罗的汉译,程,和“成”
同音,再结合那眼熟的面部轮廓,以及三十左右的年龄,一个人名名字呼之欲出——爱新觉罗胤礽!
只是,这位怎么可能会独自一人出现在她的店里?
金程并不知道风华已经知道了他身份,他多少年来偶尔任性一次,甩了一干伺候保护的人,来到了这个门人口中“东西珍贵小老板的美色更珍贵”
的店,亲眼目睹了风华的容貌气度,自然是百分百满意,于是态度愈加柔和,浅笑着问道,“小老板贵姓,怎么称呼?”
他声音也十分好听,清越而不失浑厚,尤其浅笑轻语的时候,淡化了那与生俱来的贵气,看上去倒十分体贴可靠。
“免贵姓风,这位贵人看着面生,想是第一次来草民的店,不知可有感兴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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