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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海错(第2页)

如有解者,示以《蜂衙小记》十五则。”

牟氏著有《诗意》,虽不得见,唯在郝氏《诗问》中见所引数条,均有新意,可知亦是解人也,此跋所说甚是,正可作上文的说明。

《宝训》八卷,《蜂衙小记》,《燕子春秋》各一卷,均有牟氏序跋,与《记海错》合刻,盖郝君注虫鱼之绪余也。

《记海错》一卷,凡四十八则,小引云,“海错者《禹贡》图中物也,故《书》《雅》记厥类实繁,古人言矣而不必见,今人见矣而不能言。

余家近海,习于海久,所见海族亦孔之多,游子思乡,兴言记之。

所见不具录,录其资考证者,庶补《禹贡疏》之阙略焉。

时嘉庆丁卯戊辰书。”

王善宝序云:

“农部郝君恂九自幼穷经,老而益笃,日屈身于打头小屋,孜孜不倦。

有余闲记海错一册,举乡里之称名,证以古书而得其贯通,刻画其形亦毕肖也。”

此书特色大略已尽于此,即见闻真,刻画肖耳。

如土肉一则云:

“李善《文选·江赋》注引《临海水土异物志》曰,土肉正黑,如小儿臂大,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炙食。

余案今登莱海中有物长尺许,浅黄色,纯肉无骨,混沌无口目,有肠胃。

海人没水底取之,置烈日中,濡柔如欲消尽,瀹以盐则定,然味仍不咸,用炭灰腌之即坚韧而黑,收干之犹可长五六寸。

货致远方,啖者珍之,谓之海参,盖以其补益人与人参同也。

《临海志》所说当即指此,而云有三十足,今验海参乃无足而背上肉刺如钉,自然成行列,有二三十枚者,《临海志》欲指此为足则非矣。”

《闽小记》《海错百一录》所记都不能这样清爽。

又记虾云:

“海中有虾长尺许,大如小儿臂,渔者网得之,俾两两而合,日干或腌渍货之,谓为对虾,其细小者干货之曰虾米也。

案《尔雅》云,鰝大虾。

郭注,虾大者出海中,长二三丈,须长数尺,今青州呼虾鱼为鰝。

《北户录》云,海中大红虾长二丈余,头可作杯,须可作簪,其肉可为脍,甚美。

又云,虾须有一丈者,堪拄杖。

《北户录》之说与《尔雅》合。

余闻榜人言,船行海中或见列桅如林,横碧若山,舟子渔人动色攒眉,相戒勿前,碧乃虾背,桅即虾须矣。”

此节文字固佳,稍有小说气味,盖传闻自难免张大其词耳。

《五杂组》卷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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