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只是怕死,而且还怕忘。
掌柜的长叹一声,眯眼朝北边看去。
重感情是应该的,可好像留与他的时日实在不多了,北方始终要有结果,究竟能撑几年?还是几个月?吴霜心知肚明,撑不下去那天,恐怕天下就要乱起来了。
所以他要把这小徒弟尽快带回南公山,反正大不了一路上,将自己浅显的感悟心得都硬塞到云仲脑瓜里,能得几分,全看他的悟性造化了。
正想着事情,有鸟鸣声由远及近,空中飘飘摇摇落下封信笺,吴霜抬手接住信,朝目瞪口呆的少年晃了晃信纸,乐了。
一年间把破布衣补了又补的少年,今日换了白衣,之后跑去东市口购置了两双纳底结实的靴子,蹬上新靴子后,少年美得险些忘了如何抬腿,只是不停的原地踏步,打算随处坐下凑近瞧瞧靴底,没等屁股粘地,突然发觉自己的白衣不耐脏,猛的收力,摇晃几下才堪堪站住脚,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心说真是娘的没出息。
去娘亲坟头烧罢纸,将家中的零碎物件收拾整齐,云仲用封条默默封住木门,退后几步,里里外外仔细瞧瞧老屋,转身离去。
这么多年以来,孤儿寡母,受街坊四邻恩惠许多,起码得道个别,知会一声,悄无声息的离去确实有种大侠风采,但未免太没良心了。
安婶将包好的干粮塞到少年怀里后,没等云仲道谢,就挤到人群后抹眼泪了;精通骂街凶神恶煞的马寡妇也难得流露出不舍,毕竟这么多年来,碍于她鬼斧神工的长相,乐意跟她说些家常的,就数这个爱坐在土墙头上翻书的少年了;馄饨摊的何叔没生意,也来了,送给少年一包没来得及下锅的馄饨。
云仲挺不自在的,他不习惯这一切,于是只是笨嘴拙舌的重复那两句话,会回来的和谢谢。
庆幸的是,同窗们这两天出门踏青,正巧没赶上这一幕,想想好像也不错,毕竟未来或长或短,怎么也有回家的一天,况且送别时的情绪,好像很容易将眼泪连哄带骗的扯出来。
再说了,这世上哪有爱哭的大侠呢。
沿着云仲无数次踏过的大街,马车缓缓启程。
马儿打着响鼻,车轮辗过青青草地,走过小河岸边,忽闻对岸踏歌声。
马车越行越远。
车厢中,吴霜翘起二郎腿,饶有兴趣道:“徒弟,人缘不差嘛。”
云仲嘿嘿一乐,说那是自然的,领头那个瘦猴是我兄弟,别看又瘦又黑,手上利索着呢,将来妥妥的镇上第一木匠。
少年想了想又说,挺可乐的,师父,你说他这身板,跺跺脚别提三国震一震,估摸着鸡都吓不跑,黄花闺女指定看不上,找媳妇得花多少彩礼啊。
经过镇外坟堆的时候,少年眼眶红了,从怀里拿出那张信纸,默念了一遍。
做你欲做之事吧,不是断根,只当暂别。
落款云亦凉。
少年眼睛红红,车厢外草地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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